極限概念

極限概念(德 Grenzbegriff)康德和新康德主義用語。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認為自在之物的一個意義是指人的認識所不能超越的極限概念,把本體與現象對立起來,認為自在之物即本體,新康德主義沿用以指主體自行設立的表示其認識所不可逾越的界限的概念。F.A.朗格認為,在現象後面並無本體存在,在因果性等觀念後面並無作為它們的基礎的自在之物。自在之物不過是一個極限概念。正像池裡的魚兒只能在池中游泳.它們頂多只能撞擊池底或池岸而不能在陸上游泳,池底和池岸就是它們活動的極限一樣,人們也永遠只能在現象界、即他們的表象世界裡活動,自在之物只是表明他們活動的極限。柯亨等馬堡學派的哲學家對此作了更多的論證。他們認為自在之物無非是一種調節原則。其作用是聯結經驗材料,調整人的認識,但本身並不提供認識,只是一種觀念,而非實在。它只是給人的認識設定一種閂標、界限。人認識!是一個不斷生存、變化、創造的過程,是對尚未確定之物的確定過程。人的認識永遠沒有最終目標,這個目標總是不確定的,即總是一個疑問號,它表明人的認識所不可逾越的界限因此自在之物無非是一個極限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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