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涇豬

楓涇豬

楓涇豬,上海市金山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金山區處於太湖流域蝶型窪地的南部,地勢低平,地面高程大部分3.6-4.5米,金山區土壤的基本特點是:高度熟化,有機質和全氮含量較高,部分缺磷,質地偏重,地下水位偏高。適宜生豬生產養殖。楓涇豬,毛色全黑、稀毛,皮膚黑色或紫紅。耳大下垂、耳基部較厚不貼臉,嘴筒略凹、額有皺紋、鼻鏡少有玉鼻。體型中等、粗壯結實,成年公豬體重150千克以上,成年母豬體重125 千克以上。少數有四白腳、腰背微凹,乳房發育良好,奶頭8-9對,呈盅狀。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楓涇豬”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楓涇豬
  • 產地名稱:上海市金山區
  • 品質特點:毛色全黑、稀毛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1813號 
  • 批准時間:2012年08月0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楓涇豬,毛色全黑、稀毛,皮膚黑色或紫紅。耳大下垂、耳基部較厚不貼臉,嘴筒略凹、額有皺紋、鼻鏡少有玉鼻。體型中等、粗壯結實,成年公豬體重150千克以上,成年母豬體重125千克以上。少數有四白腳、腰背微凹,乳房發育良好,奶頭8-9對,呈盅狀。
楓涇豬楓涇豬
楓涇豬性成熟早,母豬繁殖性能見表1
表1初產、經產母豬繁殖性能(單位:頭、千克)
項目
產仔數
產活仔數
初生重
斷奶個體重
初產母豬
11.0-12.0
10.0-11.0
0.77
5.0
經產母豬
13.0-15.0
12.0-14.0
0.83
6.0
在20-80千克育肥階段日增重425克以上,80千克體重活體背膘厚4.0厘米。

營養價值

楓涇豬,育肥豬在體重75-80千克左右屠宰時,屠宰率65±0.33%,胴體瘦肉率46.02±1.04%,6-7肋膘厚2.7±0.52厘米,皮厚0.50厘米,肌肉pH值為5.53±0.16,肉色評分接近3分。蛋白質含量23.77±0.27%,胺基酸含量中天門冬氨酸谷氨酸絲氨酸蛋氨酸蘇氨酸比其它品種高,肌肉大理石紋評分3分。嫩度(N)29.4725±1.1135845,肌內脂肪3.28±0.83%,系水力13.4±3.27%,眼肌面積(最後肋)18.38±2.31厘米。
楓涇豬楓涇豬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金山區處於太湖流域蝶型窪地的南部,地勢低平,地面高程大部分3.6-4.5米,金山耕地的土體原系以湖泊沉積、河湖互動沉積、江海互動沉積和江河衝擊四種母質為基礎,經過自然潛育與長期耕作而形成的水稻土,共分為3個亞類,12個土屬,27個土種,其中以青黃泥、黃斑青紫泥、青紫泥、青黃土和黃泥頭5個土種為主,占耕地面積的79.12%。金山土壤的基本特點是:高度熟化,有機質和全氮含量較高,部分缺磷,質地偏重,地下水位偏高。各類土壤的酸鹼度(pH值)在6.68-6.74之間,土壤肥沃,農業生產水平高,出產豐富,適宜生豬生產養殖。

水文情況

金山區年平均降水量1127.3毫米。各水文測站年降水量監測值1026.5毫米-1329毫米之間,全區降水量由西向東逐減。梅雨期平均雨量138.3毫米。汛期降水量569.6毫米,占年內降水總量50.5%。杭州灣金山嘴海域年平均高潮位3.85米,內河平均水位2.48米。全區區域地表水資源總量73.15億立方米。其中本地徑流量2.23億立方米、上游來水量32.32億立方米、潮水量38.6億立方米,水量豐盈,水質優良。

氣候情況

金山區位於北亞熱帶,屬季風氣候區,受冬夏季風交替影響,四季分明,春秋短而冬夏長。降水充沛,日照較多,無霜期較長,宜於稻、麥、棉、油菜等農作物生長。年平均氣溫15.7℃。區境東南瀕杭州灣,受海洋影響,與西北部在熱量條件上略有差異:溫差較小,冬暖夏涼;但總體來說,平均溫度相差不大,對熱量分布影響不大。降水量多寡隨季節變化明顯,冬季乾燥少雨,夏季暖濕多雨。降水主要集中在春、夏、秋三個季節。3-9月平均降水量約占全年總雨量的八成左右,且各月雨量多在100毫米以上。平均年降水量1175.7毫米,年降水日數133.3天。雨量充沛,植被豐富,農業生產發達,以稻米、小麥、油菜為主,畜牧業資源豐富。初霜期在11月下旬,終霜期在4月上旬,全年無霜期約230天,年平均日照時數約2000小時,5-9月為汛期,汛期降雨量約占全年的60%。常年平均風速為3.2米/秒,最多風向為北風和東南風,常年超過17米/秒的極大風速出現次數為10.2次。
楓涇豬楓涇豬

歷史淵源

根據《嘉善概況·楓涇》記載“商業以北鎮繁盛,以麩皮巨攀”,楓涇的苗豬行早在明清時期就已盛行,輻射江浙福建一帶,年成交20多萬頭。該地老百姓在生產過程中不斷對楓涇豬的一些優良特性進行選育,經過三百多年的培育。
楓涇丁蹄以楓涇豬的蹄髈為製作原料,創始於鹹豐二年(公元1852年),已有150多年歷史。
1985年,嘉善縣楓涇母豬有7000餘頭,占生豬總數1/3。
楓涇豬楓涇豬

生產情況

2012年,金山區楓涇豬地理保護面積為263.66平方公里。保護區內楓涇母豬圈存數為5384頭,年出欄129200頭,其中保種豬場核心群母豬數為82頭,後備54頭,公豬12頭,後備2頭。
楓涇豬楓涇豬

產品榮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楓涇豬”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楓涇豬楓涇豬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楓涇豬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上海市金山區楓涇、朱涇、呂巷、張堰4個鎮,下轄53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20°59′00″-121°19′30″,北緯30°46′03″-30°57′11″。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生產控制
引種,應從具有種豬經營許可的種豬場引進,並嚴格檢疫,隔離觀察15-30天,經檢查確定為健康合格後,方可供繁殖使用,不得從疫區引種。
人員方面,飼養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傳染病患者不得從事養豬工作,場內獸醫和配種人員,不準對外營業。
飼養管理方面,要勤添少換,防止飼料污染、腐敗。轉群時要按體重大小、強弱分群飼養,飼養密度適宜。注意清潔衛生消毒工作,觀察豬群健康狀態,場內定期滅鼠、驅蟲,經常保持充足飲水,水質符合NY 5027要求。在豬的不同階段,根據營養要求,配製不同配合飼料,飼料原料和添加劑應符合NY 5032的要求,嚴禁使用添加β-興奮劑、鎮靜劑、激素、砷製劑,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不使用霉變、污染的飼料。
豬群免疫方面,應符合NY 5031的要求。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後應徹底消毒,使用過後疫苗瓶要做無害化處理。
藥物使用方面,儘量減少藥物使用量,藥物的使用量要符合NY 5030的要求,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
(2)產後處理規定
商品肉豬在適宜的飼養期內,二外一本雜交肉豬上市體重在82-90千克,胴體瘦肉率達56%以上。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對人體有害的產品作為飼料添加劑促生長用。抗生藥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休藥期。生豬及其產品必須來自非疫區,並持有動物產地檢疫等有效證明。肉類加工廠應按照GB 12694、GB/T 17236及GB/T 17237的要求進行屠宰、加工,病死或淘汰生豬的屍體按GB 16548進行處理。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1)雜交利用
楓涇豬是理想的雜交母本,雜種後代均表現較好的雜種優勢。以楓涇豬為母本的雜種母豬繁殖性能較好,杜×長楓、約×長楓等雜交組合的平均產仔數12頭以上。
(2)種豬評定(見表2、表3、表4)
種豬在各個階段必備以下條件,缺一者不列入評定等級範圍。
體型外貌必須符合楓涇豬的外貌特徵。
血緣清楚,有三代以上(含三代)祖先的系譜資料。
公母豬生殖器官發育正常,有效乳頭8對以上,排列均勻。
無遺傳疾患。
種用仔豬評定合格,按體重、體長、活體背膘厚三項進行評分,見表2
表2後備種豬評分標準(單位:千克、厘米、分)
項目
性別
標準
分值
標準
分值
標準
分值
體重

≥52
35
≥50
29
≥48
23

≥54
≥52
≥50
體長

≥95
45
≥93
38
≥92
30

≥97
≥95
≥93
活體背膘厚
公(母)
2.80-3.00
20
3.01-3.30
2.50-2.79
18
>3.30
<2.50
12
後備種豬評定在優良以上,根據與配母豬產仔數,24月齡體重、體長三項進行評分,見表3。
表3種公豬評分標準(單位:頭、千克、厘米、分)
項目
標準
分值
標準
分值
標準
分值
與配母豬產仔數
≥16
50
≥15
43
≥14
35
體重
≥170
20
≥160
17
≥150
12
體長
≥146
30
≥143
25
≥140
18
後備種豬評定在優良以上,根據母豬產仔數、仔豬斷奶個體重和體重、體長四項進行評分,見表4。
表4種母豬評分標準(單位:頭、千克、厘米、分)
項目
標準
分值
標準
分值
標準
分值
產仔數
≥15
35
≥14
31
≥13
25
仔豬斷奶個體重
≥6.0
25
≥5.5
22
≥5.0
16
體重
≥145
20
≥135
16
≥125
12
體長
≥150
20
≥145
16
≥140
12
種母豬的評分在第3胎斷奶後30天進行,產仔數和仔豬斷奶個體重取第2、3、4胎的2胎均值。
(3)種豬出場條件
出場種豬等級標準應為合格以上。
耳號清楚可辨,附具帶系譜的種豬合格證明。
應按照GB 16567-1996的規定,辦理相關檢疫手續。
(4)附錄楓涇豬外貌特徵照片
(5)安全要求
楓涇豬生產嚴格按照無公害畜產品生產規範和標準生產。
NY 5029 無公害食品 豬肉;
NY 5027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
NY 5030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
NY 5032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
NY 5033 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管理準則;
NY/T 5339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
GB 16549 畜禽產地檢疫規範
  • 標誌使用規定
(1)標識:標識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楓涇豬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2)檢疫:商品豬上市前,應經獸醫衛生檢疫部門根據GB 16549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合格者方可上市屠宰。
(3)運輸:運輸車輛在運輸前和使用後要用消毒液徹底消毒;運輸途中,不應在疫區、城鎮和集市停留、飲水和飼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