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淵源
“楓橋經驗”之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為此,
楓橋在各居委會、村,甚至在一些重點企業都建立了相應的調解組織。近年,
楓橋鎮共成功調處民間糾紛1000多起,調處成功率達97.2%,其中80%的糾紛在村一級就得到了解決。 此外,楓橋鎮在健全普法工作網路的基礎上,每年投入20多萬元用於法制宣傳教育,並對曾經有過違法行為的人員,堅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幫一時幫一世”的原則。
“楓橋經驗”之二
五年來,楓橋200多名刑滿釋放人員中,絕大部分人已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改好率達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還入了黨,當上了
村幹部。
“楓橋經驗”之三
隨著經濟發展,楓橋鎮還針對外來務工人員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統一為外來員工解決住房和子女入學等問題,每年還評比“十佳外來優秀青年”,授予中高級人才以“榮譽鎮民”稱號。
平安建設
由來
2008年11月24日,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浙江省委在浙江紹興召開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45周年大會,使得生活在今天的讀者感到一頭霧水。因為人們對
毛澤東批示的內容並不了解。按理新聞報導中應當有所交待,然而《
人民日報》的報導卻是語焉不詳。本人經過查找,終於在《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十冊第416頁找到了出處,這就是《對
謝富治在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的發言稿的批語(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內容抄錄於下:
此件看過,很好。講過後,請你們考慮,是否可以發到縣一級黨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檔案前面寫幾句介紹的話,作為教育幹部的材料。其中應提到
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
毛澤東
十一月二十日
注釋
後面有四條注釋:
1.謝富治,當時任公安部部長。
3.此件,指謝富治準備在第二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題為《依靠廣大民眾,加強人民民主專政,把反動勢力中的絕大多數改造成為新人》的發言稿。
4.諸暨的好例子,指浙江省諸暨縣的經驗,最基本的一條就是發動民眾,通過說理鬥爭,制服敵人,把“一個不殺,大部不捉”的內部肅反的方針用來處理
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揭發出來的有破壞活動的地、富、反、壞分子。
抄到此處,還是沒有搞清楚什麼叫“楓橋經驗”。於是再查地圖,發現諸暨轄區內有個楓橋鎮,猜想“諸暨的好例子”大概講的就是楓橋的做法。經過這一番考證索引,算是對“楓橋經驗”的由來有了一個粗略的了解。
眾所周知,自從1962年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發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號召以後,“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路線開始大力度推行。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形成的“楓橋經驗”,難免帶有極左思想,專政思維。讀者只要對以上3、4兩條注釋稍加分析,就不難得出結論。“楓橋經驗”的精髓,說到底,就是發動民眾,加強專政。令人不解的是,本來是用於對敵鬥爭的“楓橋經驗”,今天又為何掛上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招牌,這中間又經過了怎樣的語義轉換?
補充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謝富治於1966年8月被補選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政治局候補委員。1967年任北京市革命委員會主任、北京軍區政委、北京衛戍區第一政委。1969年任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同年被選為中共九屆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1971年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北京軍區第一政委。參與了
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陰謀活動。1972年3月26日於北京病死。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決定開除其黨籍並撤銷原《悼詞》。1981年1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他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
中國有“不因人廢言”的古訓。所謂的“楓橋經驗”,雖然是謝富治總結的,但他當時還不是罪犯,而且受到毛澤東的讚揚,我們沒有必要視其為“大毒草”。
“
楓橋經驗”創造於1963年,其要旨是怎樣妥善處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問題,經驗的主要內容是“發動和依靠民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而
毛主席當年在了解到“
楓橋經驗”之後,非常重視,親筆作出了如下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45年來,“
楓橋經驗”不僅為楓橋鎮、浙江省、乃至全國相關工作提供了寶貴的借鑑和參考。
周年紀念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
孟建柱主持會議。浙江省委書記
趙洪祝、紹興市委書記
張金如在會上就堅持並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平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情況發言。會前,孟建柱等還參觀了"楓橋經驗"在浙江圖片展。
創新發展
20世紀60年代初,諸暨市楓橋鎮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創造“發動和依靠民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
1963年11月,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隨後,中央又兩次對“楓橋經驗”作了批轉。由此,“楓橋經驗”成為全國政法戰線的一面旗幟。
48年來,浙江歷屆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視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根據毛澤東同志的批示精神和中央在不同時期的具體要求,省委、省政府多次對這一典型進行具體指導,對全省各地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提出明確要求。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省委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新要求,把學習推廣新時期“楓橋經驗”作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總抓手,抓基層、打基礎,建機制、架網路,明責任、強保障,使“楓橋經驗”在全省城鄉基層單位全面推開,煥發出蓬勃生機和旺盛活力。
2003年11月,時任
省委書記習近平同志在浙江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40周年大會上明確提出,要牢固樹立“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任務”的政治意識,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黨的十七大以來,省委圍繞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的新任務,把深化“楓橋經驗”作為深化“平安浙江”建設的重要載體,致力於關注民情、改善民生、發展民主、維護民安、促進民和,每年都召開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深化基層平安建設的有關會議,堅持每年集中力量突破一、兩個重點難點問題,紮實做好加強社會管理的基層基礎工作。
新世紀以來,我省廣大幹部民眾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在積累的基礎上深化,創造“立足基層組織,整合力量資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經驗,建立“治安聯防、矛盾聯調、問題聯治、事件聯處、平安聯創”的新機制,形成“黨政動手、依靠民眾,源頭預防、依法治理,減少矛盾、促進和諧”的新格局,體現了“楓橋經驗”的地方特色和時代特點。
如今,“楓橋經驗”,已成為我省乃至全國平安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法寶。
習近平批示
習近平就創新民眾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民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就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民眾工作方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民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習近平指出,50年前,浙江楓橋幹部民眾創造了“依靠民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並根據形勢變化不斷賦予其新的內涵,成為全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旗幟。浙江省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緊緊扭住做好民眾工作這條主線,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50周年大會11日在浙江杭州召開。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高度,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以與時俱進的精神,研究新情況、把握新規律,創新民眾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機制,不斷提高新形勢下民眾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好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出席會議並講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主持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中國法學會會長韓杼濱等出席會議。
新時代楓橋經驗
新時代“楓橋經驗”主要內容是在開展社會治理中實行“五個堅持”,即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人民主體,堅持“三治融合”,堅持“四防並舉”,堅持共建共享。
人民主體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核心價值,實現人民的利益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價值導向。黨建引領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政治靈魂,反映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本質特徵。路徑創新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實踐特質。堅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主要路徑。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並舉”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格局。
楓橋經驗展覽館
楓橋經驗展覽館總面積達600平方米,諸暨市楓橋派出所為主辦單位,位於諸暨市楓橋派出所內,由杭州
大磊營造機構設計施工,設計以“楓橋經驗”為主軸,主要採用大塊面的圖文展板進行形象展示,並將場景復原和實物展示方式藝術化地加以點綴,營造出一個莊重、樸素、低調又不失大氣的學習教育基地。
楓橋經驗安防體驗中心
楓橋經驗安防體驗中心總面積達800平方米,位於浙江省諸暨市楓橋派出所內,由
上海深感數字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產品研發,以“楓橋經驗”為主題的安防教育科普基地。
實施案例
2018年10月,四川省推動“楓橋經驗”在四川落地生根、創新升級,努力實現“排查全覆蓋、糾紛全介入、問題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2018年11月,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大會在浙江紹興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