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司法局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楊委發[2009]11號)精神,設立上海市楊浦區司法局,為主管本區司法行政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概況,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楊浦區司法局
局機關設有政治處、辦公室、律師公證工作科(與法制科合署)、法制宣傳科(與依法治理工作科合署)、基層工作科、安置幫教工作科6個職能科(室)。現管理、指導的所屬單位有:楊浦公證處;72家律師事務所;9家基層法律服務所;區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制宣傳主要是面向公民、單位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以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不斷提高依法辦事、依法管理水平。
基層工作主要包括指導、協調民間糾紛調處、公安司法聯合行動、司法信訪綜合服務視窗等工作。
安置幫教工作主要包括指導、協調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辦公室以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為目標,以維護患者和醫療機構雙方合法權益為宗旨,履行指導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履行調處楊浦區內醫患糾紛的職能。
楊浦區法律援助中心通過當面解答和專線電話,為民眾提供義務法律諮詢,並為權益受到侵犯而經濟條件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楊浦區所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現有六百多名,業務範圍涉及民事、刑事房地產證券貿易、海事海商、金融、智慧財產權等,並在國外、兄弟省市設立了律師事務所分支機構。
基層法律服務所紮根社區,方便居民,業務上與律師事務所相得益彰。

職責調整

(一)協調、指導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二)會同街道(鎮)對司法所實行雙重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制訂本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制訂本區法制宣傳教育計畫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本區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導、監督上海市律師協會楊浦區律師代表團、上海市律師協會楊浦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工作;管理、指導設立在本區的外省市律師機構。
(五)管理、指導楊浦公證機構和公證工作。
(六)管理、指導本區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管理、指導本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指導本區的“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工作,協調“110”公安、司法聯動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區的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本區社區矯正和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楊浦區司法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政治處
(二)辦公室
(三)律師公證工作科
(四)法制科(依法治理工作科)
(五)基層工作科
(六)社區矯正工作科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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