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楊政於北宋末年從軍,南宋初成為吳玠部屬。紹興元年(1131年)五月,金軍攻箭笞關,吳玠派楊政擊敗金軍,以功升右武大夫,成為中級武官。和尚原之戰中楊政再次建功,雖家屬仍在金占領區,仍然受到吳玠的信任,成為吳玠的愛將。
紹興二年(1132年)初,任知方山原(今陝西隴縣西南),擊敗來犯的金軍,升兼鳳州(今鳳縣東北)知州。
紹興三年(1133年),先後參與饒風關、仙人關戰役,以功升任環慶路經略安撫使、慶陽(今屬甘肅)知府、同統制關外軍馬、兼節製成、鳳、興州(今略陽)。
紹興五年(1135年)春,金軍渡淮南犯,吳玠為配合南宋東南抗金戰爭,派楊政、吳璘出兵北上,攻占秦州,又擊敗金援軍,升任涇原路經略安撫使,兼環慶、利州路安撫使。
紹興八年(1138年)末,宋金第一次和議。次年,金以陝西地歸宋,楊政才得以迎取家屬。同年六月,吳玠死後,楊政改任熙河路經略安撫使、熙州(今臨洮)知州、川陝宣撫使司都統制,地位漸與吳璘相近。
紹興十年(1140年)三月,楊政改任興元知府。同年五月,金軍破壞和約渡黃河西上,占領陝西大片地區,楊政率軍於鳳翔府城南寨及寶雞擊敗金軍;又與吳璘聯合抗擊金軍於鳳翔府地區,“鳳翔之捷,(楊)政奮不顧身,功效顯著”,因而建節,領武當軍節度使、侍衛步軍都虞候。
紹興十一年(1141年)末,宋金“紹興和議”後,楊政仍任川陝宣撫使司都統制,都統制司置於興元府,楊政又兼興元知府、利州路安撫使,鎮守川陝邊境中部。
紹興十四年(1144年)九月,利州路分為東、西兩路,楊政改兼利州東路安撫使,也置司興元府。
紹興十八年(1148年)五月,撤銷四川宣撫使司,楊政所部改稱“興元府御前諸軍”,楊政任都統制。
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楊政因已建節十年,以守邊安靜,武階官進為最高的太尉。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楊政逝世,享年六十歲。後追贈
開府儀同三司,
諡號“襄毅”。
人物評價
脫脫:郭浩、楊政克左右,玠、璘兄弟保全川蜀。數君子皆人所屬倚以成功者,奈何撓於和議,頻失事機,人心沮喪,不得如吉甫、方叔,受祉振旅以成中興之業,惜哉!(
《宋史》)
李震:再次,陝西方面作戰,由於胡世將對諸軍撫御有力,指揮適切,及
吳璘等諸將之勇敢善戰,故頗能予金人以打擊,逼使金人困頓於永興鳳翔之間,而一籌莫展。尤其世將一面保據蜀口,一面使郭浩等諸將在敵後展開攻勢,此種戰略指導,更足稱道。總而言之,建炎以來,宋軍之真能戰勝攻取,而予金人以真正打擊者,前有吳玠,後則世將及吳璘諸將也。(
《中國歷代戰爭史》)
史料記載
楊政,字直夫,原州臨涇人。崇寧三年,夏人舉國大入,父忠戰歿,政甫七歲,哀號如成人。其母奇之,曰:“孝於親者必忠於君,此兒其大吾門乎?”宣和末,應募為弓箭手。靖康初,因拒夏人,稍知名。建炎間,從吳玠擊金人,九戰九捷。累功至武顯郎。
紹興元年春,金人趨和尚原,又攻箭筈關,政引兵大破之,斬千戶一、酋長二。遷
右武大夫。十月,金兵大集,號十萬,自
寶雞列柵至原下。吳玠與相持累日,以政統領將兵迎敵,日數十合,士卒無不一當百。復出奇兵斷其糧道,敵少卻,遮擊之,獲萬戶及首領三百餘人、甲士八百六十人。拜恭州刺史。時有嫉政者,以母妻尚留
北境,不宜屬以
兵權,玠不聽,政益感奮。
二年,金合步騎數千柵魚龍川口,政帥精兵劫破之。升隴州團練使,移知
方山原,軍儲芻谷在其中。三月,金大軍來攻,城且下,政擊敗之。選知
鳳州。三年,金攻饒風關,政從玠戰關下,凡六日。改
明州觀察使。
四年,撒離喝裒精兵十萬,欲道
仙人關入蜀,至上奢田。玠築壘於關外,政曰:“此地為蜀厄塞,當堅守,時出奇擊之。”玠用其言。金人變態多端,政隨機應之,連日百餘戰。敵帥督戰益急,政命卒以神臂弓射之;又選甲士千餘出山谷,斷其兵,使不得進退;又出敵不意,夜斫其營。敵遂遁去,追至
河池而還。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環慶路
經略安撫使。
五年,金人攻淮,玠命政帥師乘機牽制,至
秦州,一戰而拔,撫定居民,秋毫無犯。改經略安撫涇原兼帥環慶、利路。三鎮事叢集,剖決無滯。母留敵境,間遣人省視之,母惟勉以忠義。九年春,和議成,始得迎母及兄弟歸。乞祠以便養,不許。詔封其母感義郡夫人,以政為熙河蘭鞏路經略安撫使、知熙州,進武康軍承宣使。
十年,徙利州,又徙興元。會金人渝盟,政建迎敵之策,兼川、陝宣撫副使司都統制。政偕統制楊從義劫金人
於鳳翔府城南砦,敗之,獲戰馬數百。母卒,起復,遂帥師趣寶雞
渭水上,以拒敵沖,凡大戰七,斬獲甚多。川、陝宣撫副使
胡世將奏:“
鳳翔之捷,政奮不顧身,功效顯著。”拜武當軍
節度使。
十一年秋,金將胡盞、習不祝合軍五萬來攻,政與
吳璘、
郭浩會於仙人原。世將授以攻取之策,政出和尚原,浩出
商州以為援,璘駐秦州。政引兵夜入隴州界,遂趨
吳山,與金人對壘,又敗金萬戶通檢於寶雞。時通檢居渭北,政欲攻拔其城,通檢將精甲萬眾出,政帥勇士鏖戰,遣裨將突出陣後,登山執幟。金軍見之,大呼曰:“伏發矣!”乃驚潰。政乘勝掩殺,通檢走至城門而橋已絕,遂擒之。
和議成,帝召政還,軍民詣部使者借留。及入見,條奏詳明,帝善之。十三年,還鎮,加檢校
少保,賜田五十頃。十四年,分利州為東西
兩路,政屯興元府。久之,拜太尉。二十七年,卒,年六十。贈
開府儀同三司,謚襄毅。
政守
漢中十八年,六堰久壞,失灌溉之利,政為修復。漢江水決為害,政築長堤捍之。凡利於民者不敢以軍旅廢。休兵十餘年,未嘗升遷將士,上下安之。政故為
吳璘裨將,及與璘分道建帥,執門下之禮益恭,世頗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