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楊宏中
- 字號:字充甫,號僩齊
- 所處時代:南宋
- 出生地:福州
- 出生時間: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
- 去世時間:宋紹定元年(1228)
生平經歷,家庭情況,史籍記載,
生平經歷
楊宏中,生於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是曉岐第12代楊恪之四子。
慶元元年(1195),楊宏中年僅20歲,便博學多才,政論卓著,寧宗帝立其為國子監生,朝中君臣謂其“楊太博”,名盛一時。
淳熙年間,朝廷局勢混亂。賢相宗室趙汝愚輔佐寧宗繼承帝位,並重用名儒朱熹、彭龜年等賢達名士協理朝政,穩定局勢。慶元元年,奸相韓侂胄竊弄權柄,結黨營私,指使奸黨李沐等人,製造謠言,以“廣植偽學,黨羽反叛俗尚”的罪名,誣陷趙汝愚,上奏皇帝議罷趙汝愚之相職。引起祭酒李祥、博士楊簡的憤怒,上書抗議,欲解趙汝愚之危。然而奏疏被奸黨拒之殿外,無法上達寧宗帝。這氣壞了楊宏中。他以太學生名義,伏闕進諫,昏憒的寧宗帝,卻是非不分,準了韓侂胄的奏議,撤銷了趙汝愚右相職務,把他貶謫往寧遠軍(廣西容縣)。趙汝愚在謫往寧遠軍途中被衡州守臣虐待而死。
楊宏中為伸張正義,聯絡了京都閩籍太學生林仲麟(字景仲,寧德人)、徐范(字奕父,侯官人)、張道(字周甫,羅源人)、薛傅(字象夫,寧德人)、周端朝(字子靜,寧德人)共六人,世稱“六君子”,上書痛陳曰:“自古國家禍亂之由,初非一道。惟小人中傷君子,其禍尤慘……小人得志,仇視正人,必欲空其獸類,然後可以肆行而無忌,於是人主孤立而社稷危矣。黨錮敝漢,朋黨亂唐,大率由此。元祐以來,邪正交攻,卒成靖康之變。臣子所不忍言,而陛下所不聞也!”。“六君子”的上書,在當時京都爭相傳誦,百姓稱快,奸黨震懾。這激怒了韓侂胄,韓賊將這六位正直君子分別遣送到安徽太平州(今當塗縣)浙江臨安縣一帶進行編管(即交地方官管制)。國人為之不平,怨聲載道,驚動了寧宗帝。後韓侂胄陰謀敗露被誅,六人始被赦還京都,才了結此事。
楊宏中在潭州任上,正遇嚴重夏旱,田土龜裂,五穀無收,萬民叫苦連天。察民情恤民苦的宏中緊急上疏朝廷,請求賑災救民,諫官應武以私怨彈劾宏中,宏中被差知武崗軍,宏中不服氣,紹定元年(1228)卒於潭州任上,享年53歲。
楊宏中葬大後山壽軒黃公祠後,文化大革命期間墓被毀,刻墓志銘的石條被當地人移作他用。2002年,楊宏中後裔鳩資在原址修建陵墓。
家庭情況
元配南嶼芝田村周氏,早卒未育,繼室某地陳氏,生二男,長貴思,次賁思。妣封郡夫人。
史籍記載
楊宏中字充甫,福州人。弱冠補國子生。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
時趙汝愚知樞密院,奏請太皇太后迎立寧宗於嘉邸,以成喪禮,朝野晏然。遂命汝愚為右丞相,登進耆德及一時知名之士,有意慶曆、元祐之治。韓侂胄竊弄國柄,引將作監李沐為右正言,首論罷汝愚,中丞何澹、御史胡紱章繼上,竄汝愚永州。國子祭酒李祥、博士楊簡連疏救爭,俱被斥。宏中曰:“師儒能辨大臣之冤,而諸生不能留師儒之去,於誼安乎?”眾莫應,獨林仲麟、徐范、張行、蔣傅、周端朝五人願預其議。遂上書曰:
自古國家禍亂之由,初非一道,惟小人中傷君子,其禍尤慘。君子登庸,杜絕邪枉,要其處心實在於愛君憂國。小人得志,仇視正人,必欲空其朋類,然後可以肆行而無忌。於是人主孤立,而社稷危矣。黨錮敞漢,朋黨亂唐,大率由此。元祐以來,邪正交攻,卒成靖康之變,臣子所不忍言,而陛下所不忍聞也。臣竊見近者諫臣李沐論前宰相趙汝愚數談夢兆,擅權植黨,將不利於陛下。以此加誣,實不其然。汝愚乞去,中外咨憤,而言者以為父老歡呼,蒙蔽天聽,一至於此。章穎力辨其非,首遭斥逐,聞者已駭;既而祭酒李祥、博士楊簡相繼抗論,毅然求去,告假幾月,善類皇皇。一旦有外補之命,言者惡其扶植正論,極力牴排,同日報罷,六館之士為之憤惋涕泣。今李沐自知邪正之不兩立,而公議之不直己也,乃欲盡去正人以便其私,於是托朋黨以罔陛下之聽。臣謂二人之去若未足惜,殆恐君子小人消長之機於此一判,則靖康已然之監,豈堪復見於今邪?陛下厲精圖政,方將正三綱以維人心,采群議以定國是,遽聽奸回,概疑善類,此臣等之所未諭也。
臣願陛下鑒漢、唐之禍,懲靖康之變,精加宸慮,特奮睿斷。念汝愚之忠勤,察祥簡之非黨,灼李沐之回邪,明示好惡,旌別淑慝,竄李沐以謝天下,還祥、簡以收士心,臣雖身膏鼎鑊,實所不辭。
書奏不報,則繳副封於台諫、侍從。侂胄大怒,坐以不合上書之罪,六人皆編置,以宏中為首,將竄之嶺南。中書舍人鄧馹上書救之,不聽。右丞相余端禮拜於榻前至數十,丐免遠徙。上惻然許之,乃送太平州編管。天下號為“六君子”。
移福州聽讀。嘉泰三年,寧宗幸學,持旨放還。開禧元年,宏中登進士第,教授南劍州。太守余嶸,故相端禮子,與之相得甚歡。侂胄誅,先以言得罪者悉加褒錄。嘉定元年,特遷宏中一秩,亦不拜。六年,以嶸與汪逵、趙彥橚薦,授戶部架閣,俄遷太學正。八年夏旱,上封事,指切無隱。遷武學博士,改宣教郎。
時諫官應武論一學官,宏中季試策士及其故,武聞而銜之。秋戊祀武成王,祭酒行事。故事,博士攝亞獻,至是不命宏中,宏中白於祭酒。於是武劾宏中與同列競,且謂其激矯不自愛,遂通判潭州。以親老請祠,差知武岡軍,未受卒,年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