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子廉

楊子廉

宣統元年(1909)秋由師友資助入三原宏道工業學堂窯業科就讀,與井勿幕、胡景翼等人時相過從,加入中國同盟會,密謀革命。後因事泄,於1911年秋退學回家。

同年10月22日,在西安的同盟會員聯合新軍與哥老會在西安發動起義,楊在澄城聯絡革命黨人和刀客,計畫攻打縣城,因準備不周而失敗。

得知西安起義成功的訊息後,他毅然剪去辮子,到西安參加學生隊,維持起義後的城市秩序。

秦隴復漢軍政府成立後,井勿幕任北路宣慰安撫招討使。楊找到井勿幕參加了秦隴復漢軍,先後在北路宣慰安撫招討使署和東路安撫使署服務,參加了收復潼關等戰役。

辛亥革命後,陝西同盟會中的一些人認為“推翻清朝政權所志已遂,兵革不可復用”,大都先後離開了部隊。楊仍堅持革命,直到省都督府倒向袁世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子廉
  • 別名:楊直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陝西澄城
  • 出生日期:1888
  • 逝世日期:1968
人物簡介,人物歷程,

人物簡介

楊子廉(1888~1968)原名楊直。陝西澄城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入本鎮私塾讀書,成績優異,人稱“秀才坯子”。
光緒三十年(1904)考取秀才,次年考入陝西高等學堂。
光緒三十三年(1907)因經濟拮据回家,在本縣袁家河國小教書,結交當地拳術家、刀客多人,並創辦天足會。

人物歷程

凱後,才憤而離開部隊返回澄城,受聘擔任縣民團教練之職,並創辦寺前鎮國小和競化國小。
1912年8月,陝西同盟會改組為中國國民黨秦支部,楊即為國民黨黨員。
此間,他應李桐軒、孫仁玉等人之邀,到西安參與發起成立了易俗社;還和一些國民黨黨員進行籌建陝西省議會的工作。同年12月第一屆陝西省議會成立,他當選為議員。
1913年,陝西都督奉袁世凱之命解散了國民黨秦支部,排擠國民黨員出省議會。他被迫返回澄城,先後任寺前鎮國小、競化國小校長,為培養教育家鄉子弟而盡力。
1915年前後,袁世凱為復辟帝制,將國民黨、國會和各省議會統統解散。在西安的國民黨人士秘密成立樂群社,楊應邀任該社評議部副部長,聯繫志士仁人密謀反袁。
次年,他加入護國軍,參加了逐陸(建章)討袁(世凱)的戰爭。
陳樹藩任陝西督軍兼省長後,陝西省議會恢復,他繼續擔任省議員。
在此期間,陳樹藩提出借銀200萬兩的議案,強迫議會通過。楊不畏權勢,率先投了反對票,因而引起陳的嫉恨,並揚言要殺他,他又被迫離開西安,在渭北一帶奔走反陳。
1917年,與高峻、焦子靜、耿直、郭堅等人密謀反段(祺瑞)倒陳(樹藩),並參與十月十九日(12月3日)西北護法軍總司令高峻領導的白水護法之役。
次年1月27日,張義安等在三原樹起陝西靖國軍旗幟。8月,靖國軍總司令部成立,于右任為總司令,楊任總司令部參議,參加了討陳戰鬥。
1924年10月北京政變後,楊任以胡景翼為軍長的國民軍二軍參議和農商部顧問。
國民軍二軍進駐河南後,他先後任河南督辦公署參議,偃師、商丘縣縣長等職。
1926年國民軍二軍失敗,他心灰意冷,轉赴北京、上海、杭州等地遊歷。
1927年1月,國民軍聯軍駐陝總司令部成立,他應于右任之邀返陝擔任總司令部參議。
蔣介石叛變革命後,楊的胞弟、中共黨員楊美源被國民黨特務逮捕。他多次前往監獄探望,並多方奔走營救。
美源犧牲後,他極為悲痛,大病一場,從此,對國民黨反革命派更加不滿,促使他同情共產黨,靠攏革命,積極參加民主運動並支持子女參加革命。
1930年,于右任任國民政府監察院院長,他又赴南京在監察院供職。
1931年返陝,先後任榆綏鹽務局局長,綏德、神木縣縣長,鳳翔特稅局局長,陝西省革命先烈崇祀撫恤委員會總務組組長,陝西省政府參議,陝西省賑濟委員會委員兼財務組組長,陝西省臨時參議會參議。
抗日戰爭爆發後,他積極參加救亡工作,盡力支持青年學生的抗日活動。
在任省參議會參議期間,對陝西當局壓制民主運動多所指責,並極力反對“討共議案”,因而引起反動勢力的嫉恨,被列入黑名單妄圖加害。但他毫不畏懼,繼續積極從事抗日民主運動。
從1942年起,楊與杜斌丞、楊明軒等一起從事民主政團同盟西北地方組織的創建工作。
1944年9月政團同盟改組為民主同盟,西北地方組織的籌建工作更抓緊進行。
1945年2月,中國民主同盟西北總支部秘密成立,他於次年加入,被推舉為總支部委員並擔任秘書長,協助杜斌丞領導盟務。
1946年下半年後,西安地區白色恐怖更加嚴重,他根據民盟西北總支部的安排返回澄城老家暫避。
1948年,中共地下黨員王超北捎信給他,希望他為人民的解放事業出力。他即轉赴渭北一帶,聯絡在鄉軍人及與民盟西北總支部有聯繫的地方武裝,策應關中解放。
同年秋到西安任和平委員會委員,為停止徵兵、停止修築城防工事而奔走呼籲。
西安解放前夕,他聯繫民盟成員李象九成柏仁楊可均等密議迎接解放軍入城事宜,並幫助兒子楊佩韋(中共黨員)保護陝西省銀行的財產,為人民解放事業做出了貢獻。
西安解放後,楊於1949年9月被選為西安市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副主席。1950年1月被任命為西北軍政委員會委員兼法務部部長;1953年任西北行政委員會委員兼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他是政協第二、三、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一、二、三屆代表,政協陝西省委員會第一、二、三屆副主席,民盟中央委員、民盟陝西省委員會第一、二、三屆副主任委員。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受到錯誤批判,1968年1月8日逝世。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為其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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