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凌示範區處級領導幹部包村工作管理辦法

《楊凌示範區處級領導幹部包村工作管理辦法》是楊凌示範區政府發布的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凌示範區處級領導幹部包村工作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楊凌示範區政府
為了鞏固提高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適應示範區建設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安排部署,切實加強對包村幹部的管理,不斷轉變作風,提高工作能力,形成包村工作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包村幹部服務“三農”的積極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包村幹部的組織管理
在示範區黨工委的領導下,由黨工委組織部和楊陵區委負責落實處級領導包村幹部的抽調和對應所包村(社區),示範區政研室負責對包村工作的督查指導,楊陵區委負責包村幹部的日常管理與考核。
包村工作期限一般為3年,因鎮村綜合改革區劃調整,以及包村幹部調離、退休或不適應工作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包村幹部要將包村工作作為實踐“三嚴三實”教育的重要內容,以及深化“三農”領域改革創新的重要抓手,及時傳達貫徹黨工委管委會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發揮村、鎮的主體作用,指導協調楊陵區下派第一書記積極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條包村工作要求
包村幹部要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學習,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每月下村不少於2次),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包村日誌等。及時發現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包村幹部要加強與鎮辦的溝通和信息對接,以鎮辦為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情況交流會。示範區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包村幹部情況匯報會,交流經驗,研究問題,推廣典型。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三條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按照“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有關要求,加強村兩委班子隊伍建設。包村幹部每季度至少參加1次支委會,掌握村班子工作運行狀況,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增強村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每年講2次以上黨課,強化對黨員幹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廉潔從政教育、法治教育,不斷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第四條加快農業農村改革發展
幫助所包村兩委班子理清村級經濟社會發展思路,把黨的惠民政策宣傳到位、落實到位,建設具有生機活力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引導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促進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第五條創新社會事務管理
增強農村事務的透明度,抓好村級事務民主公開監督工作。積極推進基層格線化管理,不斷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健全基層文化服務體系,豐富民眾精神文化生活。結合城鄉一體化發展、美麗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等,探索建立城鄉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新機制。
第六條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等工作,及時處理存在的矛盾隱患、化解村民糾紛,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七條完成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考評辦法
第八條考核等次
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所包村(社區)工作年度綜合考核得分占70分,包村幹部日常工作占30分。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第九條加分事項
凡所包村(社區)年度綜合考核位次每前移1位,加1分;單項工作獲得示範區級以上獎勵的,分別加1-3分;鼓勵改革創新,工作經驗做法得到推廣或受到示範區級以上獎勵的,分別加1-3分。
第十條扣分事項
凡所包村(社區)年度綜合考核位次每後移1位,扣1分;所包村工作受到區級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分別扣1-3分;出現非正常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的,每次扣1分。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運用
包村幹部的考核結果按比例納入個人和本單位年度考核序列,並作為評優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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