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遠反叛案

楊光遠反叛案

楊光遠反叛案,此案發生於後晉出帝天福八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光遠反叛案
  • 發生年代:後晉
  • 涉及人物:楊光遠
  • 出處:《舊五代史·晉書·少帝紀》
案件詳情
後晉出帝天福八年十二月,淄州奏,青州節度使楊光遠造反,遣兵士攻取淄州,淄州刺史翟進宗已入青州,楊光遠還潛結契戶,引之入雁門。後晉出帝接到上奏後,組織官寫:進行征討。開運元年十二月,楊光遠投降。楊光遠主子楊承勛等斬殺觀察判官邱濤、牙將白延祚、楊贍、杜延壽等首級,送至官軍招討使李守貞處,然後縱火大嘩,劫楊光遠至家中,以青州城納官,又派即墨縣令王德柔上表請罪。楊光遠也同時遣節度判官楊麟奉表請死。楊光遠舉兵反叛,罪行昭然,本當以十惡罪論處。晉出帝石重貴以楊光遠曾以太原歸晉,詔赦其罪。朝臣議論說:“豈有反叛罪行滔天而赦免之理”,於是石重貴又授權招討使李守貞處置楊光遠案。李守貞依律處楊光遠死刊,派人將其車裂而死,但對外卻說楊光遠因病而亡。楊光遠之子楊承信、楊承祚先於楊光遠降並上表請罪,故分別授以右羽林將軍和右澆騎衛將軍。從而平息了這起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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