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保旗

楊保旗

楊保旗,男,1971年10月30日出生,漢族,河南省濟源市坡頭鎮大莊村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原系河南省濟源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

2015年9月30日被濟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2016年12月23日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5萬元。被告不服,提出抗訴。2017年10月31日,濟源中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保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濟源市
  • 出生日期:1971-10-30
  • 榮譽: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 性別:男
人物履歷,個人簡介,恪盡職守,克難攻堅,無私奉獻,成就及榮譽,人物事件,依法逮捕,一審宣判,二審裁定,

人物履歷

歷任濟源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濟源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個人簡介

恪盡職守

楊保旗始終把“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作為工作目標,提出“向我學,跟我走”的口號。在隊伍建設中,他科學調研,大膽革新,探索借鑑企業精細化管理模式,紮實推進民警等級化考核工作,科學引入競爭激勵機制,極大地激發了民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他的帶領下,支隊班子開拓務實、敢想敢為,形成了穩定團結和諧、風清氣正心齊的創業局面,帶出了一支高素質的民警隊伍。他身先乾卒,不畏艱難,以清晰的偵察思路和鍥而不捨的進取精神,在重特大案件的偵破中屢建奇功。他學一行、鑽一行,熱愛本職,傾心投入,敢打硬仗,不怕吃苦。他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牢記使命,始終戰鬥在打擊刑事犯罪的最前沿,成功偵破了一大批重特大刑事案件。楊保旗從事刑偵工作近五年,參與偵破各類刑事案件780餘起,抓獲各類違法犯罪人員460餘人。
楊保旗(左一)帶領支隊民警重溫入黨誓言楊保旗(左一)帶領支隊民警重溫入黨誓言
2007年6月,楊保旗擔任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後,他在偵察辦案中,既是指揮員,又是戰鬥員,率先垂範,親力親為,和民警們一起勘查現場、調查摸排、蹲點守侯。2007年6月18日,接到李明亮涉嫌殺人案件線索情況反饋後,他帶領技偵民警連夜出擊,嚴密布控,在李明亮準備外逃之際將其抓獲。在“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對內偵部門提供的每一條簡單案件線索,他都逐條精心謀劃、潛心經營,協助內偵部門查清團伙成員情況、團伙違法犯罪情況等,適時收網。他曾多次親自帶領民警赴鄭州洛陽、焦作等地,對黑、惡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先後打掉了寇利軍團伙、李明亮團伙等4個惡勢力犯罪團伙,直接抓獲團伙成員13名。其中寇利軍團伙犯罪案件系因鄭州、焦作兩地黑惡勢力向濟源滲透、爭奪地盤而引發的惡性械鬥案件,參與團伙成員眾多、背景複雜,人人隨身攜帶短刀或砍刀,作案手段殘忍,配備有先進的交通工具,機動性強。案件發生後在濟源反響強烈,濟源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先後做出批示。濟源市公安局確定此案“以技偵為主”的偵察方案後,楊保旗統籌計畫,運籌帷幄,經過近一個月的縝密偵察,親自帶領民警從鄭州、焦作等地抓獲涉案的惡勢力團伙骨幹成員5名。2009年12月20日,在他的親自指揮下,技偵民警歷經一個多月的艱苦奮戰,在江蘇省南京市將潛逃13年的河南省公安廳督捕命案逃犯李相軍抓獲歸案,破獲了由濟源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李剛分包的長達十三年未破的隱積命案,為該局在現行命案連續四年全部破獲的基礎上,命案積案偵破又實現新突破。

克難攻堅

楊保旗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他牢記“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宗旨,在濟源市公安局政治部期間,被譽為民警的“貼心人”,人事工作的“活字典”;他從事偵察工作期間,幾乎沒有歇過一個節假日;在行動技術戰線上,他發揚“無形戰線、無私奉獻、無名英雄、無尚光榮”的“四無”技偵精神,以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忘我的工作熱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練兵中,他和民警們一起摸爬滾打;辦案中,他和民警們一起南征北戰;生活中,他和民警同哭同笑;基建中,他和民警一起揮汗如雨。

無私奉獻

他的妻子是交警支隊法制員,《交通安全法》實施後,批手續、辦拘留手忙腳亂,孩子上下學,就不能按時接送,經常出現孩子今天在東家吃,明天在西家吃的現象。2006年,他的妻子患乳腺導管瘤急需手術,但當時正在上案的楊保旗,由於專案工作緊,在連拖兩個多月,案件偵破後,他才帶著妻子到北京住院治療。

成就及榮譽

楊保旗擔任技偵支隊支隊長後,支隊先後獲“全省基層基礎建設示範單位”、“全省情報信息先進單位”、“全省公安技偵‘兩化’建設先進組織單位”、“全省技偵裝備管理先進單位”、“全省技偵信息化比武先進單位”、“十佳政法單位”、“全市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先進集體”、“市級衛生先進單位”、“青年文明號”、“市級文明單位”、“‘中原衛士杯’競賽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並榮立“集體二等功”一次、“集體三等功”兩次。
楊保旗先後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章,被河南省政府評為“河南省優秀青年衛士”、被濟源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十佳政法幹警”、“市優秀黨務工作者”、“全市政法系統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並榮立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曾獲2005年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人物事件

依法逮捕

2015年10月20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以涉嫌徇私枉法、受賄罪對濟源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楊保旗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5年10月16日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楊保旗予以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一審宣判

濟源市人民法院審理濟源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楊保旗犯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一案,於2016年12月23日作出(2016)豫9001刑初165號刑事判決:一、被告人楊保旗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5萬元。二、對被告人楊保旗的違法所得486816.53元繼續追繳,上繳國庫。宣判後,楊保旗不服,提出抗訴。

二審裁定

2017年10月31日,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認定楊保旗犯徇私枉法罪、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楊保旗及辯護人的意見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裁定如下: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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