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佰林,男,中共黨員,律師,執業於北京京都(上海)律師事務所。現任北京京都(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山東商會法律顧問團團長。主攻經濟犯罪、職務犯罪、金融證券領域犯罪的刑事辯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佰林
- 民族:漢族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 學 歷:碩士
- 執業機構:北京京都(上海)律師事務所
- 機構地址:靜安區南京西路580號仲益大廈3903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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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2000年-2003年就讀於華東政法大學,攻讀碩士學位;
2004年-2011年在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2011年-2014年在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執業,刑事部主任;
2014年-至今在北京京都(上海)律師事務所執業,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新聞報導
《新民周刊》2015年第3期《“攬儲”連環下套,一億元存款“蒸發”》。
《力拓案的中國無奈》來源:證券市場周刊 作者:李薇2010年03月30日;
力拓案當事人王勇之律師楊佰林提交取保候審申請;
經典案例
刑事辯護
力拓集團侵犯商業秘密案;
武漢東風汽車公司挪用一億元社保資金案;
興邦集資詐欺案全案改判;
王某玉受賄、行賄、貪污、挪用公款案;
王某章契約詐欺案;
王某峰貪污案;
單位上海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何某西等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案。
民事案件
武漢某房地產策劃代理有限公司與武漢市某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委託契約糾紛一審民事案;
張某與上海某投資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李某銀與上海某投資有限公司、第三人張某公司決議效力確認糾紛一審民事案;
武漢某房地產策劃代理有限公司、武漢市某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委託契約糾紛二審民事案。
代表作品
《被綁架的司法獨立》;
《刑事案件的有限認識論》;
《“最具證明力”的抗訴》;
《傳銷犯罪如何認定》;
《“重複自白”定性為非法證據意義重大》;
《挪用公款向貪污罪的轉化應當視為已經廢止》;
《契約欺詐與契約詐欺罪區別解析》;
《債市中權力尋租及利益沉澱與賄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