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國土資源局

棲霞市國土資源局

山東省棲霞市國土資源局位於錦繡路,營業範圍有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及監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行政編制,工勤編制,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提出國土資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全市涉及國土資源調控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擬訂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頒布的有關地質勘查、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管方面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起草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檔案;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審核各鎮街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建設用地的預審、報批工作。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土地和礦業違法案件;指導和組織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和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擬訂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城鄉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等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土地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事業單位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工作。
(八)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申報登記發證和礦業權轉讓審查、申報登記;承辦對外合作區塊的依法審核、報批事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協調管理地質資料匯交;協助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地質勘查工作的行業管理;審查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審查監督評估機構從事採礦權評估資格,確認採礦權評估結果,並負責審核報批事宜。
(十)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擬訂地質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基礎測繪規劃,監督實施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標準。負責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全市測繪標誌的保護工作,擬訂測繪成果匯交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三)承擔規範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理信息獲取與套用等測繪活動,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涉外測繪監管工作;組織查處測繪違法案件;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審核並依據授權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承擔地圖管理的責任;監督管理地圖市場,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並核准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四)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
(十五)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制定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耕地保護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管理科、礦產開發管理科、地勘地環科、政工科、政策法規科、測繪管理科

派出機構

棲霞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分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桃村分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開發區分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寺口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蘇家店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官道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觀里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楊礎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蛇窩泊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唐家泊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亭口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廟後國土資源所、棲霞市國土資源局松山國土資源所

行政編制

(59名)張玉東柳玉成、姚有洲、欒國民、李殿芝、郝教龍、於水民、馬寶明、孫明浩、萬常波、林東昱、閆志軍

工勤編制

( 2名 )
王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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