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長洲區教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梧州市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梧政辦發〔2009〕158號)的有關要求,現將梧州市長洲區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健全制度,創新形式,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對行政權力的運行監督,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充分發揮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對社會事業特別是教育活動的服務作用,我局成立了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長洲區教育工委書記梁桂才任組長、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辦公室,各股室和轄區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機構落實、人員落實、任務落實和責任落實。基本上形成了“一把手”統攬,分管領導親自抓,各股室、學校具體抓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局辦公室溫燕同志具體負責信息公開日常工作。
2.建立制度,規範流程
為規範教育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制定了《長洲區教育局宣傳及信息公開實施方案》,明確梧州市政府網和梧州市教育信息網為長洲區教育政務信息發布的主渠道。同時完善了信息發布、信息公開的程式,明確了工作的流程和責任,使長洲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順利開展。
3.創新形式、廣泛宣傳
我局政務公開的主要渠道是梧州市政府網站、梧州市教育信息網、梧州日報、梧州電視台、梧州廣播電台、西江都市報等信息載體,單位內部事務的公開方式主要是政務公開欄、會議、簡訊等方式。對社會、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如招生、學生資助等問題,我們對有關政策、方案進行多渠道地公開、宣傳,給民眾及時提供相關政策和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我們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使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陽光施政進一步推進。我們重點公開民眾最關心、與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
1.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和公共資金監管
我局高度重視教育民生工程的實施,積極推進義保經費改革、校舍安全工程、鄉鎮公辦幼稚園建設等領域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使每項工程都成為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和安全工程。我們將公開透明原則貫穿於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的全過程。
2.依法採購,規範操作
近年來,長洲區教育局採購工作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凡需採購大宗物品都經局務會議研究決定,每次採購都是按照規定程式進行操作。
3.規範學校收費行為
在政府信息公開中,我們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幼稚園收費辦法及標準,我們及時在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各校開學前在公示欄、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做好收費項目標準的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嚴格落實陽光招生制度
在每年的義務階段招生工作中,我局嚴格實行招生實施辦法、招生範圍、入學條件、招生程式公開制度,確保招生錄取公開、公平、公正,讓學生放心、家長相信、社會滿意。
5.教師資格申辦和職稱評聘公開透明
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和教師職稱評聘是一項極為嚴肅又很敏感的工作,涉及到社會上相當數量人員的利益問題。我局認真組織實施,將評審的範圍、評審條件、評審要求和評審結果等有關事項在網上公示,讓社會監督,確保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011年,通過梧州市政府網站、梧州市教育信息網、梧州日報、梧州電視台、梧州廣播電台、西江都市報等信息載體,我局累計主動公開各種信息300條。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諮詢1100人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約450多人次,當面諮詢接待約1000多人次,網上諮詢回復20多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情況
我局在信息公開平台公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里均承諾可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眾可通過長洲區政府入口網站提交申請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也可以到區政務服務中心辦證大廳設有的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視窗進行申請。2011年度我局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我局嚴格執行市物價、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事項而提起的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訴訟、申訴(包括信訪、舉控)和電話投訴等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1. 教育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多,主動公開的教育政務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
  2. 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健全,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也還有待提高,需要加強專業培訓和學習。
  3. 系統內政務信息主動公開的意識和自覺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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