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梧州市加強林木種苗工作實施方案
- 施行地區:梧州市
一、總體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林以種為本,種以質為先”的理念,緊緊圍繞建設森林城市和生態文明示範市、木材戰略儲備基地、林業強市的戰略部署,深化種業體制改革,以林木良種選育為基礎,以基地和中心苗圃建設為重點,以保障供應為目標,以提高質量為核心,以科技創新為支撐,以執法監管為保障,建立健全良種選育推廣體系、種苗生產供應體系、種苗行政執法體系和種苗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林木良種化過程,全面提高良種壯苗生產能力和林木種苗整體發展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技興種,強化科技成果推廣套用,提高我市林木種苗核心競爭力。對具有良種生產能力、市場占有率較高、經營規模較大的良種基地和育種龍頭企業予以重點支持,增強其創新能力。堅持依法治種,嚴格執法及質量監管,規範種苗市場秩序。
(三)發展目標。
強化標準化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建成以馬尾松、杉木、油茶、桉樹等主要造林樹種為主,珍貴樹種、主要鄉土樹種、木本油料及生物質能源樹種共同協調發展的林木良種培育體系。到2015年,進一步深化、完善我市2個國家級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建立市本級保障性苗圃1個;全市年育苗約4000萬株,其中良種苗木約2800萬株;年產林木種子3.1萬公斤以上,其中良種2.8萬公斤以上;主要育苗良種使用率達到80%以上,苗木受檢率達到90%,造林種苗合格率達到90%以上,全市林木種苗年產值4000萬元。到2020年,全市建成5處以上種質資源保存庫,全面建成重要樹種種質資源庫;扶持和培育1至2處苗木產量大、創新能力強、示範作用明顯的苗圃基地,種子儲備能力達到年均用種量的20%以上,主要育苗良種使用率達到90%以上,苗木受檢率達到95%,造林種苗合格率達到95%以上,全市林木種苗年產值突破6000萬元。建設林木種苗管理標準站8個以上、種苗質量檢驗站1個以上。
二、工作重點
(一)強化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
以國家和自治區級種質資源庫、地方特色種質資源苗圃(場)為主要載體,建立健全就地保存、設施保存相結合的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體系。加大對主要用材樹種、經濟樹種、鄉土及珍貴樹種種質資源收集、挖掘、鑑定、保存工作力度。在有效保護我市生物多樣性和確保生態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引進國外、區外優良林木種質資源。建立種質資源數據信息平台,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和資源共享機制,建立種質資源保護名錄發布和保護制度,加強地方特色優勢種質資源的有效保護和有序開發利用。
(二)加強林木良種基地建設。
科學制定良種基地和國有場圃的發展規劃,加強管理,提高良種生產能力。加強林木遺傳測定,加快良種換代步伐,重點抓好馬尾松、油茶種子園的換代升級,特別是加強對岑溪軟枝油茶種子園良種采穗圃的管理,加強良種油茶示範林的建設,在現有岑軟2號、3號的基礎上,選育更優良品系;對藤縣大芒界馬尾松種子園重點加強高產脂種子園的管理,爭取2015年能採收種子進行育苗;抓好澳洲堅果的良種基地建設;開展鄉土樹種、珍貴樹種的良種選育,提高基地良種供種率。
(三)加強林木種苗科技支撐與良種使用推廣
制定主要造林樹種中長期育種計畫,納入各級各類科技計畫,突破種質創新、新品種選育、高效繁育、加工流通等關鍵環節的核心技術,提高林木種苗科技創新能力。大力鼓勵和引導林業專業合作社承擔林木良種培育工作。依託基層林業技術推廣單位和林業專業合作社,積極開展新品種種植試驗示範。鼓勵各縣(市、區)的科研單位和國有林場積極承擔品種區域試驗和引進示範推廣工作。加強林木良種示範林建設,完善改良配套種植技術,不斷擴大良種覆蓋面。嚴格執行林木良種推廣使用管理辦法,享受國家和地方財政補貼的造林項目及國有林場造林應當使用林木良種,將林木良種使用率納入造林實績檢查體系進行考核,加快推進全市造林良種化進程。
(四)強化林木種苗執法和質量監管。
大力宣傳貫徹林木種苗法律法規,提高公眾法律意識。進一步加強種子種苗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和標籤、檔案管理,嚴格規範林木種苗市場準入。嚴格實施種苗產地和調運檢疫,嚴厲打擊無證經營、套牌侵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種苗和移植、經營非法入境外來林木種苗行為。加強種苗生產全過程的質量監管,完善種苗質量抽檢和通報制度,切實保證苗木質量。建立種子市場秩序行業評價機制,督促企業建立種子可追溯信息系統,完善全程可追溯管理。
(五)加大林木種苗事業人才培養,提升種苗管理機構服務能力。
加強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合作以及實習基地建設,建立教學、科研、實踐相結合的有效機制,提升林木種苗人才培養質量。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教學資源,加大林木種苗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力度,為全市林木種苗事業發展提供人才和科技保障。推進育種科研和經營管理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按有關政策落實種苗科研和經營管理高端人才待遇,提升種苗管理機構社會服務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林木種苗工作,切實加強對林木種苗工作的領導,統一思想,統籌協調,制定和落實相關政策,結合本地區林木種苗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規劃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各級林業部門要強化林木種苗管理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商務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林木種苗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種苗管理機構。
加強和完善我市各縣(市、區)林木種苗管理機構建設,按照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進一步規範和調整林木種苗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能,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各縣(市、區)林業部門要儘快成立林木種苗站,落實人員編制,強化機構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種苗工作的技術和業務水平。
(三)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
各級財政要加大對重點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種質資源庫、種子貯備庫的基本建設投入。建立對種質資源調查及收集保存、良種選育、林木良種補貼、林木種子貯備等長期穩定的投入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把種苗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重點扶持優良種苗生產及綠化、果化、彩化、花化、香化等“五化”大苗培育。
(四)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支持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通過兼職、掛職、簽訂契約等方式,與林木種苗企業開展合作。鼓勵、引進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員到我市的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工作,使最新的科研成果、技術,能夠快速轉化形成生產力,從而促進我市林木種苗生產、經營的發展。
(五)完善種苗產業發展配套政策。
將我市符合條件的林木種苗項目納入林業項目貼息貸款補貼範圍;將採種、制種、輕基質營養袋分裝機械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優先開展種苗生產保險試點,將種苗生產保險納入中央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範圍。對規模大、實力強、成長性好的育繁推一體化種苗企業,在建設用地、稅收、信貸等方面都給予重點扶持。
(六)創新發展機制。
積極探索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種苗生產、經營和管理體制機制。鼓勵良種生產基地開展苗木生產經營,形成良種選育、生產以及苗木繁育推廣一體化的發展模式。加大國有苗圃改革力度,通過聯合、兼併、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引入社會資本,實現規模經營。支持有條件的苗圃發揮自身優勢,建設保障性苗圃。
(七)完善規章制度。
加強林木種苗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林木種苗質量管理制度、依法審批制度、專項檢查制度、規範執法制度、宣傳制度,進一步推動我市林木種苗工作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