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旨

條旨

條旨謂起草聖旨。 明 沈德符 《野獲編·趙麟陽司寇》:“﹝趙麟陽﹞劾嚴分宜父子,世宗怒,逮至京,拷掠定罪。分宜恨之甚,條旨杖一百棍為民,上抹去‘杖一百棍’四字,止削籍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條旨
  • 拼音:tiáo zhǐ 
  • 出處:《野獲編·趙麟陽司寇》
  • 注音:ㄊㄧㄠˊ ㄓㄧˇ 
釋義,舉例,

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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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條 【國體、國家根本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政體】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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