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匯總和分析財政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參與有關政策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五)貫徹實施國務院和省、市投資主管部門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區重大項目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審核上報市、省、國家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審批或核准許可權內有關建設項目,辦理社會投資基本建設的登記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協調重大項目建設情況,安排區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做好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教育、勞動工資;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綜合股
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要措施以及中長期發展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匯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監督和評估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調整意見;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經濟運行等重大問題;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監測預測經濟運行,提出客觀經濟調控對策和建議,提出、發布經濟預測目標。
組織提出高新技術產業(信息化)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科技行業規劃和措施,推薦安排和上報高新技術產業的重點和示範項目。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專項產業的規劃和規定,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提出和編制國家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指導目錄;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對策建議;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議;組織擬定綜合性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規劃和建議意見;參與有關產業發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修訂以及執行情況的調研和檢查;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投資股
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控、投融資體制改革、投資管理、利用外資的建議意見以及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引導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對策建議;組織協調確定重大項目建設布局和區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辦理利用外資和海外投資限額以上項目的審核上報和限額內項目的核准;負責國債和利用外國貸款的巨觀監測和預測工作;負責匯總上報市、省、國家投資項目計畫;審核上報基建投資相關的限額以上項目,核准限額內基建投資相關項目及其工程招標方式和範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項目社會投資的登記備案工作,協調有關股室審核上報鼓勵類基建投資項目確認書;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指導和協調全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對重大建設項目投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綜合社會投資基建項目備案工作;負責對區人民政府授權和市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委託稽查重大建設項目。
(四)科技業務股
負責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重點項目的試驗、示範、推廣、實驗室項目計畫;負責科技計畫業務管理、科技成果鑑定和評審管理;指導鄉鎮企業、個體和民營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區級“三項經費”的管理,做好向市申報科技成果登記和參加評獎項目,向省和國家重點新產品試製項目的申報工作;做好科技成果統計,加強對技術市場、技術交易管理和科普宣傳、培訓、拔尖人才的管理;承擔梅江區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