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穎禮

梁穎禮,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2017年8月被改判囚13個月。

人物簡介,人物事件,

人物簡介

梁穎禮,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2017年8月被改判囚13個月。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5日,因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的13名示威者一案被宣布改判,法官最終裁定,以案件的暴力程度及各人態度,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以15個月監禁為起點,各被告改判監禁8至13個月。報導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事後有13名男女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予社會服務令。香港律政司8月14日向抗訴庭申請刑期覆核,指當日情況極其嚴峻,各被告的暴力行為將近暴動的臨界點,只有判監禁才是合適的刑罰。案件8月15日續審,雙方陳詞完畢,法官最終裁定,以案件的暴力程度及各人態度,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以15個月監禁為起點,各被告改判監禁8至13個月。 13名被告依次為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梁、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除認罪的黃根源被判囚8個月外,其餘各人判囚13個月,法庭並向缺席被告招顯聰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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