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慶(廣西岑溪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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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慶,廣西岑溪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18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梁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慶
  • 籍貫:廣西岑溪市
  • 人物身份:廣西岑溪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2017年9月份以來,被告人梁慶先後糾集了被告人謝立德、黎釗杏、李家亮、覃培超、潘偉、李志深、賴永安、李華森、韋禮昌、黃志財、馬勇、莫保宏、黃汝明、楊金輝、唐毅、陳德運、陳東林、楊林平、陳炫霖、陳偉明、楊育通、林勇、占坤明與未成年人黃某鋒、蔡某等一批社會閒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在岑溪市轄區無事生非,逞強爭霸,為非作惡,以形成強勢地位從而達到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以梁慶為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層級分明,人數眾多,有明確幫規的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人稱“西門幫”。該組織在本市實施了尋釁滋事7起、敲詐勒索2起、非法拘禁2起、開設賭場2起、非法持有槍枝1起等違法犯罪活動。
“西門幫”在該市馬路鎮、水汶鎮、大隆鎮的多處村莊開設賭場和放高利貸,賭場共抽頭漁利達76萬多元。賭場的開設,對當地治安造成惡劣影響,致使部分村民參與賭博後好吃懶做,不願工作,造成社會不良風氣,且很多外來人員到村莊參賭,影響到村莊的治安,村民害怕被報復而不敢舉報。同時,該犯罪組織為逞強稱霸,為非作惡,實施的7起尋釁滋事案,均發生在酒吧、夜宵店等公眾場所,且參與作案人數眾多,作案工具基本上都是極具殺傷力的砍刀、鐵管甚至槍枝,有時還蒙面作案,其暴力性很強,共造成輕傷一級1人、輕傷二級1人、輕微傷6人、損壞財物3872元,給廣大民眾造成心理恐慌,影響酒吧、夜宵店等行業的正常經營,在岑溪市稱霸一方,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18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梁慶等26人涉黑犯罪兩案(包括兩名未成年人一案)一審宣判,依法判決被告人梁慶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謝立德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幹成員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賣淫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4名被告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刑罰,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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