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水務局是梁平縣政府的水務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平縣水務局
- 地區:梁平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服務承諾,獲得榮譽,
職責調整
(一)增加水務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職能。
(二)增加水文管理工作職能。
(三)加強水資源規劃管理、輸水、供排水、節水和中水回用的統一管理;加強水利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法規以及關係國計民生的水資源綜合利用、全縣河流治理和防汛抗旱、農村水利、城鄉供水、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職能。
(四)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擬定城鄉防洪、水源、用水、節水、供水、排水等水務綜合或專業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河道沙石資源和水能資源。負責組織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城鄉總體規劃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
(三)負責水資源的保護工作。擬定城鄉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溪河、水庫、塘堰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區域內溪河、水庫、塘堰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或擴建的排污口,指導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方案,組織、指導和監督城鄉節約用水工作。
(四)組織開展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實施取水許可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 發布水資源公報。依法開展地下水資源的勘測、監督和監測,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與污染。地熱水、礦泉水的管理,仍按照渝府令第15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負責水務行政許可、規費徵收和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和規範水務工程建設市場;編制、審查或轉報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審批或轉報水務工程的初步設計;組織實施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以及水務工程規程和規範。
(七)負責河道管理工作。制定城鄉防洪預案,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溪河的規劃、開發、利用、保護和整治。
(八)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的開發、利用、保護和整治。組織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
(九)負責全縣水務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核定移民扶持人口,確定扶持方式,組織落實兌現,編制後期扶持發展規劃和項目實施以及後期扶持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土流失的監測評價,制定全縣水土保持規劃,實施全縣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發布水土流失公告。
(十一)負責全縣電力提灌及提水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負責城鄉供水和城區以外的排水管理工作。負責供水企業的資質審批和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負責實施城鄉排水許可和排水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城鄉供水和城區以外排水設施的建設、規劃和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水文管理工作,發布全縣水文情報預報,對其從事水文活動的部門進行監督和指導。
(十四)負責水務建設專項資金的分配與管理,並對其項目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全縣水利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工作。負責農村小水電的建設、業務指導與管理(包括水庫附屬電站)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梁平縣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
(二)規劃財務科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四)水資源科 (節水辦公室)
(五)水利科(基本建設科)
(六)供水排水科(綜合管理科)
人員編制
梁平縣水務局行政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8名。
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服務承諾
梁平水利農機局為了進一步加強政行政效能建設,規範機關工作人員行政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從10月份開始,通過梁平水利網站等渠道,向社會推出五項服務承諾。
一是熱情周到。全體工作人員講究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前來辦事者做到文明禮貌、熱情接待、周到服務、耐心解釋、不耍態度、不傲慢待人。
二是文明執法。行政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主動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文明執法,依法辦事。收費統一使用規定票據,杜絕亂收費。對民眾的舉報和投拆立即調查處理,水事案件查處率要達到100%。
三是勤政廉潔。嚴格遵守廉政自律規定,不收受"紅包"、有價證券及其他支付憑證,不"吃、拿、卡、要",不以權謀私,不搞錢權交易。
四是政務公開。在梁平水利網站上向社會公開水利部門的主要職責、服務(執法)內容、辦事程式、標準依據和辦事結果,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的監督。
五是務實高效。所有審批項目實行限時辦結制和一次性告知辦事事項制。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在60日內辦結;取水許可在45日內辦結,其他行政許可在20日內辦結。對於民眾反映的問題,在15個工作日內答覆和處理。
六是嚴明紀律。自覺遵守梁平縣水利農機局頒發的"四條禁令、四個不準、四個一律"。“四條禁令”(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嚴禁上班時間網上聊天、炒股,玩電腦遊戲;嚴禁工作日午餐飲酒;嚴禁在辦事、辦證、檢查中接受當事人宴請和禮品、禮金。四個不準:“不準在首問中出現扯皮和推諉;不準上班時間串門、聊天、辦私事;下基層不準打牌和高消費娛樂;不準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執或爭吵”; “四個一律”:即對有民眾投訴的,一律追查到底;對違反規定的,一律嚴肅處理;對效能建設不力的,一律追究部門領導責任;對造成嚴重影響而進行責任追究的情況,一律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對違反規定者,按效能建設責任追究制分別予以扣發獎金、效能告誡、通報批評、離崗培訓、調離崗位、直至辭退等處理,努力提升機關幹部形象。
一是熱情周到。全體工作人員講究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前來辦事者做到文明禮貌、熱情接待、周到服務、耐心解釋、不耍態度、不傲慢待人。
二是文明執法。行政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主動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文明執法,依法辦事。收費統一使用規定票據,杜絕亂收費。對民眾的舉報和投拆立即調查處理,水事案件查處率要達到100%。
三是勤政廉潔。嚴格遵守廉政自律規定,不收受"紅包"、有價證券及其他支付憑證,不"吃、拿、卡、要",不以權謀私,不搞錢權交易。
四是政務公開。在梁平水利網站上向社會公開水利部門的主要職責、服務(執法)內容、辦事程式、標準依據和辦事結果,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的監督。
五是務實高效。所有審批項目實行限時辦結制和一次性告知辦事事項制。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在60日內辦結;取水許可在45日內辦結,其他行政許可在20日內辦結。對於民眾反映的問題,在15個工作日內答覆和處理。
六是嚴明紀律。自覺遵守梁平縣水利農機局頒發的"四條禁令、四個不準、四個一律"。“四條禁令”(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嚴禁上班時間網上聊天、炒股,玩電腦遊戲;嚴禁工作日午餐飲酒;嚴禁在辦事、辦證、檢查中接受當事人宴請和禮品、禮金。四個不準:“不準在首問中出現扯皮和推諉;不準上班時間串門、聊天、辦私事;下基層不準打牌和高消費娛樂;不準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執或爭吵”; “四個一律”:即對有民眾投訴的,一律追查到底;對違反規定的,一律嚴肅處理;對效能建設不力的,一律追究部門領導責任;對造成嚴重影響而進行責任追究的情況,一律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對違反規定者,按效能建設責任追究制分別予以扣發獎金、效能告誡、通報批評、離崗培訓、調離崗位、直至辭退等處理,努力提升機關幹部形象。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