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城鄉建設的規劃管理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桓仁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 地區:桓仁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城鄉建設的規劃管理等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1、負責全縣城鄉建設的規劃管理;
2、負責全縣公建、私建及臨時建築的審批;
3、負責縣城規劃區內房屋拆遷與開發管理;
4、負責全縣建築業管理;
5、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
6、負責全縣村鎮建設管理;
7、負責全縣測繪行業管理;
8、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安全監督;
9、負責全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理;
10、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基礎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的指導和管理;
11、負責全縣建築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招投標和施工圖紙審查;
12、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市容市貌的整治與管理;
13、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環境衛生的管理;
14、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綠化、美化、亮化管理;
15、負責縣城規劃區內主要街道及人行步道的維護、維修;
16、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的下水管理;
17、負責縣城規劃區內住宅樓、住宅小區公用設施的物業管理;
18、負責全縣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
19、負責全縣住房制度的改革工作;
20、負責全縣燃氣管理;
21、負責縣城規劃區內道路挖掘管理;
22、負責全縣違法違章建築的查處。
內設機構
機關設五辦二股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公文、財務、機關檔案、印章、文秘、會議、接待、人事、職稱、後勤、車輛、考勤、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動工資、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
2、負責黨務、宣傳、紀檢工作;
3、負責職工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4、負責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
指導、協調單位:各基層單位辦公室、檔案管理單位
(二)拆遷開發管理辦公室
1、依法監督、管理縣城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工作;
2、對拆遷當事人做好調解、行政裁決、組織強制拆遷聽證會;
3、受法人委託參與拆遷行政訴訟;
4、管理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
指導、協調單位:開發企業、拆遷服務中心
(三)規劃管理股
1、協助規劃編制單位編制、初審並上報縣域體系規劃、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
2、審批縣城規劃區內的所有永久性建築、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並核發相關證書;
3、指導並審查建築工程的設計方案、立面造型及建築色彩;
4、監督縣城規劃區內所有永久性建築及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規劃實施並進行規劃驗收。
指導、協調單位:規劃設計室、建築設計院,凡在縣城規劃區開展規劃、建築工程、市政工程設計的單位和個人。
(四)建築工程管理股
1、管理全縣建築工程項目報建、施工契約、施工許可、建築施工、建築安裝、裝飾裝修及建築業統計報表等工作;
2、負責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承包企業的資質初審,建築業勞務市場及崗位培訓工作;
3、監督、檢查和整頓全縣的建築市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指導、協調單位:施工企業、工程質量監督站、檢測中心、監理公司、安全站、招標辦、牆改辦、原建設集團留守處
(五)城管監察信訪室
1、監督、檢查、管理、協調城區內的各項城市管理工作,確保縣城基礎設施運行良好,市容整潔,環境優美,公民素質逐年提高;
2、開展城建系統的法制工作,宣傳法律法規及執法文書的編寫工作;
3、負責城建系統與外界發生的重要經濟契約並監督契約履行情況。受法人委託參與涉關案件的行政訴訟工作;
4、負責桓仁縣“綠葉杯”競賽,各種創建活動;
5、各種道路管線挖掘審批;
6、信訪工作;
7、私房審批受理工作,規劃股發證。
指導、協調單位:市政所、環衛所、房產所、產權辦、交易中心、房改辦、物業辦、泡子沿城管所、燃氣辦、監察室、自來水公司、供熱公司
(六)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
1、指導除縣城規劃區以外各鄉鎮編制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規劃審批程式,審批村級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監管村鎮規劃的執行;
2、審批各鄉鎮公共建築、私人建築規劃審批並核發相關證書,
3、監督、檢查和驗收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4、指導鄉鎮村容鎮貌綜合整治和管理,依法查處村鎮違反規劃建築,管理各鄉鎮的房屋產權、產籍;
5、管理測繪企業。指導、協調各鄉鎮村鎮辦、測繪辦、凡在縣城規劃區外開展規劃設計、建築工程設計、市政工程設計及在全縣縣域內從事測繪的單位和個人。
(七)牆改辦
1、負責全縣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工作;
2、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的宣傳、推廣、套用和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管理工作;
4、負責新材專項基金的收繳工作;
5、負責組織全縣建築節能培訓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
桓仁縣城鄉規劃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