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桓仁縣法院成立於1948年12月24日,1955年改稱桓仁縣人民法院,1990年2月2日又更名為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幹警總數由建院初期的2人發展到目前的77人,具有法官資格的59人,法律本科以上學歷的占幹警總數的100%,其中6人具有碩士學歷。 2003年,新的審判綜合大樓落成,建築面積為4472平方米,其中大審判庭1個,中審判庭一個,小審判庭4個,調解室3個,各類辦公室60餘間,實現了審判區、辦公室和服務區三區一體的辦公格局。同年新建基層人民法庭辦公樓3座。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紀檢監察室、政治處、調研室、司法技術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隊、下設華來法庭、雅河法庭、二棚甸子法庭、黑溝法庭四個法庭及司法拆遷管理中心一個事業單位,現已全部達到省級規範化標準。
機構設定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紀檢監察室、政治處、調研室、司法技術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隊、下設華來法庭、雅河法庭、二棚甸子法庭、黑溝法庭四個法庭及司法拆遷管理中心一個事業單位。行政編制數91人,事業單位編制數10人。
法院建設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幾年來堅持“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在縣委的領導和上級法院指導下,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的輿論監督,認真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 “公正與效率”這一審判工作主題,全面落實司法為民要求,以維護穩定、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為己任,以建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為目標,以人民民眾是否滿意為最高標準,通過開展創建學習型、服務型、現代型法院活動,加強了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深化了審判方式改革,推進了法院現代化進程,使我院服務大局有新突破,公正司法有新業績,司法為民有新成效,法院改革有新進展,隊伍素質有新提高,充分發揮了打擊刑事犯罪、化解民事糾紛、促進依法行政等審判職能作用,為桓仁地區的穩定和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