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桑拿
1、
東莞紅燈區盛行由來已久,這是不爭的事實,坊間甚至將其稱作情色天堂,號稱有10萬性工作者。近年來,
東莞在掃黃打非方面可謂是重拳出擊,戰果豐碩,其每一輪掃黃風暴都能成為媒體焦點。
2、按理說作為一部“以
80後愛情、
東莞桑拿、黃道生活為背景,幽默青春真實,寫出一個不為人知的隱秘世界”的現實批判性質
小說,《在東莞》完全有理由成為檢驗東莞“掃黃”成果的有利佐證。
3、但令人
大跌眼鏡的是,東莞警方卻
反其道而行之,不但將
小說列入“淫穢物品”,還將小說作者請進了
警察局“喝咖啡”,並刑拘。此舉也讓廣大網友直呼不理解,並紛紛聲援元平。
4、
謝朝平事件餘波未平,元平又因為
小說惹上官司。從
渭南警方以“非法經營”為名誘抓紀實作家,到
東莞警方打著“掃黃打非”旗號強捕人民教師,知識分子似乎一夜之間成了高危人群。
遭遇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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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平為什麼被抓,
東莞警方給出的罪名是“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網路
小說《在東莞》是物證。但
小說究竟算不算淫穢物品?刑法第367條明確規定,“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2、“
小說本身是否具有藝術價值,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判斷標準不一。但是否屬於淫穢物品,應該交給文學藝術專家去判斷,而不應該由
警察來判斷。”北京
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謝朝平律師
周澤直言。
3、據
東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介紹,此前市
公安局網監部門已經關注到網路
小說《在東莞》。由此可見,逮捕元平並不是一時衝動,而監控“一切損害城市形象”的元平之流恐怕也早已成常態。一部寫實
小說竟讓執法部門
惶惶不可終日,折射出來的是一種畸形的“
地方保護主義”,是地方
政府建設“形象工程”觀念被曲解後的衍生物。
現象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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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究竟是該由
警察說了算,還是交由專家裁決,
魯迅先生曾說過:“一部《紅樓夢》,道學家看到了淫,經學家看到了易,才子佳人看到了纏綿,革命家看到了排滿,流言家看到了
宮闈秘事。”文學無禁區,
小說的評判標準沒有權威。
2、按照警方的邏輯推理,青裝推理哪怕是
《紅樓夢》估計也要背上“
淫書”的惡名,至於
曹雪芹,下場肯定比元平還要慘澹,因為《紅樓夢》中的
雲雨之事特多,場面極誘人,縱使是元平的
小說中含有色情內容,也與淫穢物品扯不上邊,更就談不上傳播淫穢物品。
3、 既然“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是莫須有的欲加之罪,那么元平被抓是否另有隱情?在我看來,這才是最值得我們關心的問題。“
小說損害了
東莞的形象,已經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
東莞市厚街公安分局的官方說法一語道破天機。看來我們都被忽悠了:“涉黃”只是個幌子,損害“城市形象”才是罪魁禍首。
警方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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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益陽出生的
袁磊,因網路
小說《在
東莞》被
廣東東莞警方刑拘,罪名“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然而,
廣東省公安廳2010年9月29日上午通過網路發布的信息表明,
東莞警方從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
袁磊,都一直沒有審查認定這本
小說為“淫穢物品”。“
渭南書案”律師
周澤痛批
東莞警方“違反辦案程式”。 [2]2、
袁磊妻子阮海梅來到
東莞厚街公安分局,幾名
警察接待了她。
警察只提到了涉案
小說裡面的幾點內容,比如小說引用了網路上一首根據
《北京歡迎你》改編的桑拿版《
東莞歡迎你》的歌詞。究竟是什麼內容讓警方認定
小說為淫穢物品,阮海梅沒有獲得解答。“感覺
警察也是奉令行事。”一直拖到下午1點才出來的阮海梅說。
3、在
微博的“平安南粵”——“
廣東省公安廳網路問政平台,網路發言人互動平台”發布了一條關於
袁磊案的微博,稱“若涉案
小說經審查後不能認定為淫穢物品,原立案單位也會依法撤銷案件,並妥善做好後續處理工作。”隨後網民民意出現強烈反彈,網民認為這說明
東莞警方“抓錯了”。2010年9月29日中午時分,“平安南粵”刪除這條
微博,直到17點46分,“平安南粵”發布微博--“目前,警方正深入調查
袁磊涉嫌傳播淫穢物品一案,請各位關注此案的網友耐心等候相關部門第一時間發布的信息。”已經沒有了任何實質內容。
4、“
渭南書案”的律師
周澤稱,
廣東省公安廳發布的信息表明,
東莞警方根本沒有確認涉案
小說是“淫穢物品”,就先立了案去抓人,這明顯“違反辦案程式”。
周澤稱,警方應該先確定涉嫌的犯罪事實,這是立案的前提。而現在
東莞警方的所為表明,
警察可以“先假定你有罪,把人刑拘後再確定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