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磊(順德北滘中學語文老師)

袁磊(順德北滘中學語文老師)

寫作網路小說《在東莞》(曾用名《80後——睡在東莞》)時,順德北滘中學語文老師袁磊(網路筆名“天涯藍藥師”)被東莞警方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抓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袁磊
  • 出生地:湖南益陽
  • 出生日期:1981年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湖南科技大學
  • 代表作品:網路小說《在東莞》、東城西咎》、《私奔生活》等多部長篇小說
個人簡介,知名小說,相關新聞,寫書被捕,各方說法,已被釋放,

個人簡介

袁磊,1981年出生,作家,湖南益陽人,2003年從湖南科技大學(原湘潭師範學院)中文系畢業。廣東順德北滘中學語文教師,中教一級職稱(相當於大學教師講師),研究生課程班結業,曾任校紅帆文學社指導老師。3次被評為鎮先進教育工作者和校優秀教師,2008年進修完成教育碩士班課程,多篇論文發表獲獎。 2003年進入佛山順德北滘中學擔任語文教師,次年,阮芳也進入該校擔任美術老師,二人相識相戀,隨後結婚。在學校,元平是師生公認的優秀老師,深受歡迎。他是是一個典型的宅男,性格內向,不愛說話,夫妻二人每天都是過著三點一線的生活。大學時代是一個公認的才子,思維靈活,就喜歡舞文弄墨,寫小說,在校報發表很多文章。工作後,喜歡閱讀天涯論壇,也嘗試發了一些帖子。
袁磊,順德北滘中學語文老師袁磊,順德北滘中學語文老師
2010年因寫作網路小說《在東莞》被警方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拘留。後出版《東城西咎》、《私奔生活》等多部長篇小說。
個人格言
用強悍的心靈,面對生活的風雨。
網路筆名
天涯藍藥師

知名小說

《在東莞》2009年6月份開始寫作,一共花了近4個月時間,原名《80年代———睡在東莞》,一共155節,39萬餘字,在天涯論壇連載後,引起熱捧,點擊率很高,先後有十餘家出版社聯繫元平,要求出版此書。但書稿的一審二審都通過了,三審卻始終無法通過。後來天涯雜談的版主建議元平更改個別敏感字眼,同時小說更名為《在東莞》。
《香格里拉的靈魂》更名《私奔生活》,廣東旅遊出版社出版。《東城西咎》,團結出版社出版。學術論文
袁磊
文章簡介:這篇文章記錄我的一節作文課的真實案例,這堂課使用卡通片教學,引發學生對細節描寫的興趣與研究,手法新穎別致,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本文將記錄了這節課的教案,以及自己對這堂課的一些思索。
關鍵字:卡通片,木暮的三分寫作法,寫作細節觀察法,現場遊戲觀察法

相關新聞

寫書被捕

廣東順德北滘中學語文教師袁磊寫了一篇網路小說《在東莞》,自稱“以80後愛情、東莞桑拿、黃道生活為背景,寫出一個不為人知的隱秘世界”,結果被東莞警方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抓走。警方表示,這篇小說傳播影響較大,有損東莞形象,已經達到追究刑責的程度。袁磊的妻子阮海梅說,2010年9月26日下午,幾個人身著便衣,走進順德北滘中學袁磊的辦公室,對他說讓他交代一些事情,然後帶走了他。後來,阮海梅了解到,那幾個人是便衣警察,來自東莞市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
東莞警方順德刑拘一網路小說作者東莞警方順德刑拘一網路小說作者
阮海梅手中的回執顯示,根據刑法第61條,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對袁磊進行刑事拘留。落款是東莞市公安局並蓋有東莞市公安局印章。
網路小說《在東莞》,在新浪讀書、天涯社區等網站都有轉載,且點擊率不低。袁磊在天涯發表的帖子中寫道:“《在東莞》以80後愛情、東莞桑拿、黃道生活為背景,幽默青春真實,寫出一個不為人知的隱秘世界。”
昨晚,本報記者聯繫了東莞市厚街公安分局。該分局確認,確實於26日拘留了袁磊,本案還在調查當中。警方透露,袁磊所寫的網路小說引起了東莞警方的注意,該小說傳播影響較大。警方認為,小說損害了東莞的形象,已經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
公安部門表示,案件如何處理,還需請示省公安廳意見。

各方說法

東莞厚街警方
確實帶走了小說作者
東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介紹,此前市公安局網監部門已經關注到網路小說《在東莞》。市公安局宣傳科昨晚回應,對於厚街警方到順德抓該書作者一事暫時還不知情。據介紹,東莞鎮街公安分局的一些行動,市局不一定會全部掌握。東莞所有鎮街分局、甚至基層派出所外出行動抓人,回執文書上落款都是“東莞市公安局”。2010年09月27日晚,東莞厚街警方表示,9月26日下午他們確實到順德北滘中學帶回《在東莞》作者元平。元平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已被東莞警方刑事拘留。
東莞書案東莞書案
慕容雪村
也許下一個就是我
2010年09月28日零點三十分,知名網路作家慕容雪村。“因小說創作而被抓起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慕容雪村說,自己寫完網路小說《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後,成都有關方面曾專門開會批判該小說;《深圳向左天堂向右》發於網路後,也有官員不點名批評。
“這個作者的命運應該也是我的命運”,慕容雪村說,自己寫小說,也描寫了很多真實場所和場景,如果東莞警方認定《在東莞》作者涉及當地色情場所,那“我也早該被抓進去了”。
慕容雪村說,其實自己一直有個困惑。如果小說內容是完全虛構的,當然惹不到麻煩,如果小說內容是真實的,“但其實我是說這個地方有泡狗屎,但你不去清理,警方反而去抓說出皇帝不穿新衣的小孩,這種事情不可思議。”他認為,憲法保護公民言論自由。
“我呼籲全國網民、知識分子都來關注這件事”,慕容雪村說,雖然沒看過《在東莞》,但小說作者因言獲罪,而自己創作經歷和該作者相似,“如果他被抓了,也許下一個就是我。”
天涯版主:如果是黃色小說,我們早刪了天涯ID:天涯藍藥師,註冊於2005年10月3日。他的小說《80後———睡在東莞》最早於2009年6月17日發表在天涯雜談,2009年8月9日,他因“雜談敏感詞多,讓藥師無法忍受”轉而把小說改名《在東莞》連載於天涯的文學板塊“舞文弄墨”,迄今為止該小說的點擊已經超過了兩百萬。
東莞書案東莞書案
“蜘蛛1”是舞文弄墨的首席版主,他向南都記者介紹說,這部小說描寫的“東莞的城市生活,有揭秘桑拿行業和夜生活內幕的性質”,小說“只能算三流,可能達不到出版要求,但寫得很真實”。他認為從有關部門的判斷標準看,這小說也只能算文學作品而非色情出版物,“在東莞是文學作品,不是黃色小說。小說有些黃,但都是很文學的描寫,如果拿電影來比喻,它不是A片,而是三級片。如果是黃色小說,我們也早就刪除了。”
律師說法
周澤:事關創作自由需慎之又慎
2010年09月27日,針對東莞警方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刑拘網路小說《在東莞》作者元平一事,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接受了南都記者的採訪。此前“渭南書案”中,周澤也是紀實文學《大遷徙》作者謝朝平的律師。
有藝術價值的文學作品不屬淫穢物品
《在東莞》一文,一直以網路小說的形式在天涯等網站連載,是否屬於淫穢物品?
對此,周澤律師認為,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條明確規定,“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作為網路小說,《在東莞》應視為有藝術價值的文學作品,不屬於淫穢物品。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是否有藝術價值,可能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因此,判斷一件有色情內容的作品是否屬於淫穢物品,需慎之又慎,畢竟事關創作自由、言論出版自由。
最好由文學界去作出判斷
“是否淫穢物品,應該交給文學藝術專家去判斷,而不應該由警察來判斷。警方簡單將一個作品認定為淫穢物品可能損害創作自由。”周澤認為,如果其是小說,屬具有藝術價值的文學作品,就不屬淫穢物品;即使小說內有一定寫實成分,但作為小說,紀實作品仍然屬於文學作品範疇。
同時,周澤表示,傳播淫穢物品罪本身屬於故意犯罪,需要取決於傳播者對作品本身的認知,如果傳播者根本不認為其傳播的是淫穢物品,就很難說其有故意,從而缺乏主觀故意。
此外,小說虛構情節,是合理的。涉及具體地名和場所,如果不實,最多是侵害名譽權的問題,不能以傳播淫穢物品罪相責。

已被釋放

湖南益陽出生的袁磊,因網路小說《在東莞》被廣東東莞警方刑拘,罪名“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然而,廣東省公安廳昨日上午通過網路發布的信息表明,東莞警方從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袁磊,都一直沒有審查認定這本小說為“淫穢物品”。“渭南書案”律師周澤痛批東莞警方“違反辦案程式”。 29日上午10時許,袁磊妻子阮海梅來到東莞厚街公安分局,幾名警察接待了她。警察只提到了涉案小說裡面的幾點內容,比如小說引用了網路上一首根據《北京歡迎你》改編的桑拿版《東莞歡迎你》的歌詞。究竟是什麼內容讓警方認定小說為淫穢物品,阮海梅沒有獲得解答。“感覺警察也是奉令行事。”一直拖到下午1點才出來的阮海梅說。 29日上午,在某微博的“平安南粵”——“廣東省公安廳網路問政平台,網路發言人互動平台”發布了一條關於袁磊案的微博,稱“若涉案小說經審查後不能認定為淫穢物品,原立案單位也會依法撤銷案件,並妥善做好後續處理工作。”隨後,網民民意出現強烈反彈,網民認為這說明東莞警方“抓錯了”。中午時分,“平安南粵”刪除這條微博,直到17點46分,“平安南粵”發布微博--“警方正深入調查袁磊涉嫌傳播淫穢物品一案,請各位關注此案的網友耐心等候相關部門第一時間發布的信息。”已經沒有了任何實質內容。 “渭南書案”的律師周澤稱,廣東省公安廳發布的信息表明,東莞警方根本沒有確認涉案小說是“淫穢物品”,就先立了案去抓人,這明顯“違反辦案程式”。周澤稱,警方應該先確定涉嫌的犯罪事實,這是立案的前提。而東莞警方的所為表明,警察可以“先假定你有罪,把人刑拘後再確定證據”。 本報截稿訊息29日晚近12時,本報記者獲悉,袁磊已經被放出來,袁磊昨夜正在回家路上,袁磊的妻子阮海梅向記者證實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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