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經貿局

桐梓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執行情況,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地方產業政策;指導全縣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參與起草全縣新型工業化建設方面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企業規模類型的劃分標準;聯繫工商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協調指導區域經濟發展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經貿局
  • 職能:承擔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
  • 國家:中國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承擔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全縣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能源建設和管理的職責;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制定及全縣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監測分析重要商品的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流通領域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流通領域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承擔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及減免稅審核申報工作;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鐵路運輸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四)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布局;指導品牌建設工作;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對能源行業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參與並指導協調能源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負責能源行業的生產協調和監管工作。
(五)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納入全縣總量平衡;執行產業指導目錄並組織實施監督;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管理國家和省、市、縣財政下撥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信用擔保和小額貸款行業。
(六)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承擔國有企業國有資本金的基礎管理、企業清產核資及資本權屬界定和登記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國企人員的社保入保、續保以及國企遺留問題的後續處理工作。擬定國有企業兼併、破產、承包、租賃、減負增效以及轉讓資產、股權、經營等工作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與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及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下崗職工優惠待遇落實等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改造;負責編制實施企業改造、產品開發規劃;負責節能工作,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擬訂並實施全縣工業化、信息化和能源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能源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八)參與對縣人民政府指定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的監管,對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營運進行監管,指導縣委指定管理的企業黨建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目標績效管理、信息、後勤服務、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由縣委指定管理的企業黨建工作,負責局黨務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國有資產管理股(綜合股)
加強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實施企業清產核算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對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營運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評估及產權糾紛調處;擬訂國有企業兼併、破產、承包、租賃、減負增效以及轉讓資產、股權、經營等工作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與監督;承擔國有企業國有資本金的基礎管理、企業清產核資及資本權屬界定和登記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國企人員的社保入保、續保以及國企遺留問題的後續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及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下崗職工優惠待遇落實等工作。
(三)企業運行管理股
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發展和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研,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編制全縣工業經濟發展和產業發展重大規劃;負責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承擔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及減免稅審核申報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全縣工業和能源、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技改項目的審批、備案和核准工作;擬訂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改造;承擔企業損害調查;指導工業、信息化和能源領域行業協會工作;組織和指導經濟幹部、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工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業、能源和信息化領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並指導協調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承擔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申請和年度生產計畫的受理、申報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並進行預測預警,發布經濟運行信息;提出經濟運行意見及相應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綜合性經濟政策的起草、協調,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經濟運行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專題調研並提出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和措施;執行產業指導目錄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管理國家和省、市、縣財政下撥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信用擔保和小額貸款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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