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桐柏縣委桐柏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桐柏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桐發〔2010〕3號),設立桐柏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柏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主任:王玉清
- 內設機構數:5個
- 職員數:15名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增加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對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定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相關措施。
(三)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編制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管理所屬單位財務和管理國有資產。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桐柏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