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區教育局

桂林市象山區教育局

桂林市象山區教育局是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象山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象山區雉山路19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的教育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教育發展規劃。
  (二)負責教育行政管理(制定計畫;承辦上級業務及指導轄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教育督導;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及勤工儉學等)、教育基建項目管理(學校安全)。
  (三)負責教學研究及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包括以下科目: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科學、體育、品德、心理健康、勞動技術、美術、音樂、綜合實踐活動與地方課程等),教育科研(包括教育局、區屬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課題研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
  (四)依法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區屬公辦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校長隊伍建設與管理。
  (五)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力量辦國小幼稚園的行政管理及業務指導。
  (六)組織轄區內掃盲及農民教育、職業教育,負責轄區內流動人口的文化技術及子女入學教育。
  (七)協調本區組織人事部門,做好以下人事工作,包括:
  1.負責轄管學校校級領導班子的提名、考察、考核和按照幹部任免使用許可權進行任免;
  2.按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穩定教師隊伍的規定,加強人事管理,提出教師調進、調出教育系統的意見,報區委、區政府審批;
  3.組織開展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和考核;
  4.協助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所轄管學校的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聘工作。
  (八)協同財政部門編制本轄區年度教育經費收支預算,負責分配市和區撥給的教育基建投資、教育事業費和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安排學校年度教育設施(主要為教學用房)的修繕,完成年度基礎教育統計和全國教育經費統計。
  (九)負責轄區內學校勤工儉學和內部市場管理。
  (十)負責學校儀器設備更新、購置、管理。
  (十一)負責組織轄區學校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文化、體育、計生、藝術教育、綜合治理、安全衛生、禁毒、科技、行風評議、校務公開、團隊建設、教育工會、婦聯、普法、科技及其他社會活動。
  (十二)承辦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轄區高校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及貸款後管理工作,落實“兩免一補”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政策。
  (十四)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唐華鎂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區教育局黨、政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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