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水利局

桂林市水利局是桂林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位於桂林市騮馬山北面,總占地面積16125.6平方米,共有在職職工116人,其中科技幹部76人,具有高級職稱的18人(教授級高工1人),中級職稱的34人,初級職稱的22 人,科技幹部平均年齡為44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水利局
  • 地區:桂林市
  • 類型:政主管部門
  • 總占地面積:16125.6平方米
機構職責,機構榮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職責

桂林市水利局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對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進行統一管理。組織擬定全市水資源規劃和水中長期供求計畫,以及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鎮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按照國家、自治區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同時對全市的水利工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電管理、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農村人畜飲水工作進行指導。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水行政執法、水利工程管理、水域及其岸線的劃定和保護以及江河、水庫等水域的開發和治理。制訂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的資金調控和監督,負責全市水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審查中小型水利水電基建項目,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指導全市水利系統的隊伍建設等工作。

機構榮譽

近年來,桂林市水利局獲省部級科研成果62項,其中,《水稻“薄、淺、濕、曬”灌溉技術開發套用》、《水稻水分生產函式及稻田非充分灌溉原理研究》、《天湖水電站超高水頭鋼管關鍵技術研究》分獲國家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桂林市水利局獲“1998年抗洪搶險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2001年全國第三批農村初級電氣化建設工作先進集體”、“2001年全國水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05年國家人事部、水利部水利系統先進集體”、“2009年全國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領導信息

姓 名
職 務
分 管 工 作
文飛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水利局和青獅潭水庫管理處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科、財務科
俸光義
副局長
分管水利科、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水利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局長管理人事科。聯繫天力公司
黃東明
副局長
分管技術科、農田水利建設管理站、大禹公司、利用世行貸款項目、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負責臨桂新區水利項目工作
馬書澤
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室、市防洪排澇管理處。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市水電建築安裝公司
楊恢柱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黨辦、電力管理站。負責機關黨委、工會、宣傳、精神文明工作
唐官榮
黨組成員、防汛辦主任
分管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水利工程管理處。聯繫利源公司
陳曉平
黨組成員
分管水政水資源科、水政監察支隊、水土保持站
陳金華
黨組成員
分管辦公室、桂林灌溉試驗中心站。負責老幹部管理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接待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計生、治安、後勤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檔案起草、會議記錄及公章、文書檔案、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及機關基建、國有資產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承辦局管幹部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全市水利系統勞動工資、安全生產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的管理工作;編制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水利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財務科
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及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對水利資金進行監督和審計;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對局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水利法制工作;草擬水利規範性檔案;組織江河岸線的審定及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縣(區)間的水事糾紛;承辦水利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編制水資源總體規劃和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承辦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審核入河排污口的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監督城市取水和輸水、用戶用水中的節約用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水利科
編制全市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水利年度計畫的編制、申報、下達及檢查;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負責城市防洪工程及城市水利工作;負責編制大型灌區規劃;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組織水利建設工程的檢查驗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六)技術科
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的技術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工程投資概預算、專業定額及有關造價工作的管理;負責主要江河流域的綜合規劃;對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實施監督;編制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負責水利科技成果和新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和宣傳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員編制

市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34名(含機關後勤服務人員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另有1個掛牌機構職數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其他事項

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為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辦事機構,設在市水利局,人員編制在市水利局機關編制內調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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