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學學習進步獎,是由桂林中學校友資助,旨在鼓勵桂林中學在校學生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斷進步,繼承和發揚桂林中學傳統和學風的一項獎學金。
評比條件
(1) 操行甲等、體育成績合格。
(2) 期考總成績在年級排列名次與上次期考排列相比進步最大者。
(3) 凡受學校通報批評和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不得參加該學期獎學金的評比。
評比方式
(1) 獎學金評比每年2次。
(2) 每次評出9人,高中每個年級3人。
(3) 獎學金只設一個等級,每人次獎勵人民幣300元。
(4) 評審工作由學校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由校長、政教主任、教導主任組成。
基金會
(1)為保證獎學金的長期性,獎學金管理採取基金會的方式,基金由桂林中學1980屆高一班的部分校友提供,起始金額為一萬元。
提供基金的校友:莫蔚民、黃志傑、蔣華、蔣桂華、潘宗奇、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