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篇

格律詩篇,16世紀荷蘭、英國、蘇格蘭和瑞士的改革派教會決定不用平詠方式詠唱詩篇,而將詩篇譯成有格律的韻文,配以會眾都能唱的曲調。這些曲調採用模仿風格,如1564年古迪梅爾的《大衛詩篇一百五十首》或更多地採用主調音樂風格,曲調出現在男高音或最高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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