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奧爾格·魏茨,一譯瓦茨。德國歷史學家。生於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的弗倫斯堡。先後就讀於基爾大學和柏林大學,最初想研究法律,但在柏林大學時,因受到蘭克的影響,轉而研究歷史。當時蘭克主要研究近代史和外交史,而他的興趣則在中世紀制度沿革方面。第一部著作是有關德意志憲法史。1842年成為基爾大學教授,在該地研究漢薩同盟史,並積極參與地方政治鬥爭,曾為阻止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與丹麥合併而鬥爭。1846年任省議會議員。1848年代表霍爾斯坦參加法蘭克福國民議會,並在起草德意志自由主義憲法中起很大作用。主張在普魯士領導下統一德意志各邦,當普魯士國王拒絕皇位後,辭去議員之職。後因政見緣故,被迫離開基爾。1849年成為哥廷根大學教授,並在該地建立了德意志中世紀研究中心。其講座和學術成就不久便為該大學的歷史學派確立了聲譽。1875年任柏林大學教授,並繼任《德意志史料集成》主編。蒐集中世紀文獻多年,餘生亦致力於對這些文獻的整理和闡釋。主要著作為《德意志憲政史》(八卷,1844—1878),繼達爾曼之後續編的《德國歷史史料研究》(1869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