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教育體育局

根據呼倫貝爾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根河市機構改革方案》(呼黨辦發〔2019〕6號),制定本規定。

根河市教育體育局(簡稱市教體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根河市委員會教育體育黨工委(簡稱教體黨工委)為市委的派出機構,與市教體局合署辦公。中共根河市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體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市教體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呼倫貝爾市委及根河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教育、體育改革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提出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意見。負責民辦學校辦學許可工作。
(三)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導全市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及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民辦教育,負責民辦學校辦學許可工作。組織管理全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四)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擬訂全市教育督導制度、規劃、評估標準,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五)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政策,監測教育、體育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教育、體育事業及經費的統計和分析。監督管理全市教育、體育基本建設項目。組織管理學生資助工作。
(六)負責全市教師、教練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師、教練員的招聘、崗位聘任、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教練員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體系統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七)負責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編制全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八)統籌抓好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及群團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和意識形態工作。推動全市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及行風建設。
(九)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統籌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負責民眾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競技體育工作。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承辦參加各級重大比賽,主辦全市綜合性體育比賽及各類單項比賽。歸口管理全市性比賽和裁判員隊伍。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二)負責體育產業工作。推動發展體育產業重點業態。組織指導體育文化、宣傳教育、科研和安全工作,管理指導全市性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保密、機要、文書檔案、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負責機關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法治宣傳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審核、管理和監督運行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和監督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及法治建設。
負責集中辦理市教體局行政審批事項,配合市政務服務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負責網路安全防禦和數據中心伺服器維護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化相關工作。負責輿情監測。
(二)人事與教師教育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教體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全市教體隊伍建設及表彰獎勵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職稱、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評審及推薦。指導教師招聘、崗位聘任工作。
制訂全市中國小校長、教師、教練員的培養、培訓計畫,指導教師培訓機構建設和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師德師風教育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體系統對外合作交流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三)計財辦公室(基本建設管理)
對教體系統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承擔預決算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統計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布局結構調整工作。
(四)基礎教育辦公室
負責中國小巨觀管理工作,落實基礎教育發展的相關政策,指導並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德育、法律、勞動教育、創新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會同相關科室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負責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負責市普通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規範中國小教材的選用與管理。負責校外教育管理與指導。
指導全市民族教育工作,落實有關民族教育優先重點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民族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民族團結教育。推進民族教育改革。負責民族教育領域內的特殊性工作。
指導和管理相關領域民辦教育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辦公室(招生辦公室)
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宣傳,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實習實訓。指導職工教育、社區教育及民辦教育。指導和管理相關領域民辦教育工作。
組織管理全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六)學前與特殊教育辦公室
負責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巨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發展政策。制定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幼稚園規範辦學行為。指導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開展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和教師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相關領域民辦教育工作。
(七)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辦公室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指導性檔案。組織管理各類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等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承擔全市校園足球和學生營養改善工作。
(八)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對全市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協調處理學校突發性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等工作。
(九)督導室
擬定全市教育督導制度、規劃與評估標準。組織實施對中國小、幼稚園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檢測。發布督導評估報告。組織教育督導科研工作和督學培訓。組織開展對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督導,承擔根河市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信訪辦公室(行風監督)
負責全市教體系統內信訪事項的接訪辦理、協調化解工作。
指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行風建設並實施行政監督,糾正不正之風。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受理舉報,負責調查處理違紀案件。
(十一)體育辦公室
擬訂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和體育發展重大事項計畫。
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指導和管理全市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推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發展。指導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體育中介培訓、體育用品製造與銷售等產業發展。負責體育產業統計工作。承擔體育彩票發行宣傳工作。
指導管理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和體育競賽活動。負責全市青少年運動員後備人才培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全市裁判員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市足球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黨工委辦公室。負責教育系統黨建、群團工作,指導學校、幼稚園的黨建工作。組織開展教育系統組織、宣傳、紀檢、統戰、工青婦等工作。協調關心下一代工作。
承擔中共根河市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具體工作,協調督促落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負責處理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

人員編制

市教體局行政編制22名。班子科級領導職數4名(1正3副)。
市教體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

本規定由市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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