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廠址地震危險性評價

地質、地震是影響核電廠安全的最重要的外部事件之一。從核能開發時起,各國都把地質、地震的研究放在重要的位置,制定了調查與評價方法,並隨著核能發展的實踐和地震知識的不斷積累,開發了很多調查方法,提高了設計基準地震動水準並對早期的設計增加了防震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電廠廠址地震危險性評價
  • 地質調查級別:四類
評價的目的,評價的基本要求,地質、地震調查分級,

評價的目的

核電廠地震危險性評價的目的是為某一特定廠址的核電廠如何確定地震動危險性,如何評價可能影響該廠址可接受性的潛在地表斷層活動提供建議。

評價的基本要求

1.對每個核電廠廠址,都必須進行與地震和地質構造活動相關的地震動與斷層活動危險性調查。
2.調查區域範圍的大小、收集資料的類型以及調查的內容與詳細程度,應根據地震構造環境的特徵和複雜程度確定。在任何情況下,所收集和調查資料的內容與詳細程度對於確定廠址地震動和地表斷層位移危險性應是充分的。
3.地震動危險性的下限值應根據不同區域地震活動的背景水平確定,無論評價的地震水平如何低,當採用某一加速度值標定SL-2級地震反應譜時,所採用的水平峰值地面加速度不得低於0.15克。
4.在進行地震危險性評價過程的各階段都應儘可能地減少不確定性。
5.在地震震源的識別和描述以及地震動危險性估計的諸多方面,都可能包含有大量的專家主觀解釋。為了避免片面,專家的解釋不應過分強調某一種假設或模型,而應充分利用所有的資料、假定和模型,給出基於認知和不確定性分析的綜合評價。

地質、地震調查分級

一個廠址地震的主要危害有可能來自數百公里,也可能在廠址附近。一般而言,同等強度的地震,離廠址越遠其危害程度越小。在進行地質、地震調查時按四種級別進行,分別為:區域、近區域、廠址附近和廠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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