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項目

核准項目:是指建設單位通過有管轄權的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程式核准確定的建設項目。

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需要核准的項目是指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
核准的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只審核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申請報告》。審核的內容主要是:“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的內容,而對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方面的內容,由企業自主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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