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蘆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株洲市蘆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株洲市蘆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蘆淞區人民政府下屬機構,現任局長是陳新明同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株洲市蘆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單位: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株洲市蘆淞區
  • 現任領導:陳新明(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推進轄區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工作;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2、承擔編制全區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轄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申報、組織實施等工作;承擔轄區城區住房保障家庭資格和住房租賃補貼的申報、初審工作。
3、負責園區內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批,園區內城市排水行政許可審批。
4、負責編制轄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以及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和管理;承擔區本級市政項目採購、運作模式的實施和監管;負責市、區財政投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工作;指導轄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5、負責指導轄區內村鎮建設工作。參與編制全區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指導轄區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6、承擔推進全區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職責。
7、負責組織制定轄區城市防空襲方案並監督檢查;指導民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防空防災演習演練;組織指導疏散體系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區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參與本區範圍內應急救援工作。
8、完成區委、區政府、區武裝部及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陳新明。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承擔局(辦)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綜合性文字、文電、會務、公務接待、信訪、考核、宣傳、建議提案辦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資料管理以及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局(辦)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的審批管理;承擔局(辦)工資福利、保險、資金、賬務等工作;承擔局(辦)機關政風、行風、效能、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局(辦)機關年度預算的編制工作與工程建設資金落實、使用、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局(辦)工會開展各類活動等事項。
2、住房保障管理股。承擔保障轄區範圍城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城市引進人才、新就業無房職工等家庭住房的職責;負責編制城鎮住房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開發計畫工作;組織協調轄區內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公租房、廉租房工作的申報、審批;組織協調轄區內房地產(建安)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3、城市建設管理股。承擔編制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辦)工程項目契約的制定與管理;負責局(辦)工程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投標(政府採購)及施工過程中質量、進度、現場安全、成本控制及結算初審等協調與管理工作;指導轄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承擔區本級市政項目採購、運作模式的實施和監管;負責轄區內建設領域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辦)“創建”工作任務。
4、人防和村鎮建設管理股。承擔編制全區村鎮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轄區內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協助建制鎮的規劃、設計工作;負責組織制定轄區城市防空襲方案並監督檢查;指導民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防空防災演習演練;組織協調轄區內建設工程在建項目質量安全檢查的工作;組織指導疏散體系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區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監督檢查全區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
5、行政審批股。負責局(辦)駐區政府服務中心的相關工作;承擔局(辦)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和回復工作。承擔園區內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負責配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對轄區內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建設、拆除審批;負責配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對轄區內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審批、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推進全區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政策、規劃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重大行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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