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實施方案

《株洲市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實施方案》是株洲市發布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株洲市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株洲市
引言,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措施,保障措施,

引言

株洲市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6〕49號),結合株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著眼於推動鋼鐵行業供給側改革,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明確責任、政府支持,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的原則,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積極適應、把握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目標。目前全市有鋼鐵企業3家,產能總計85萬噸,其中煉鋼70萬噸,煉鐵15萬噸。到2017年底,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85萬噸,實現全市鋼鐵行業的整體退出。
(三)退出對象。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爐和30噸以下轉爐及電爐等煉鋼(鐵)設備,完成株洲鋼鐵有限公司、株洲市酒埠江特鋼有限公司和株洲市鑫旺鑄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整體退出。

主要任務

(一)嚴禁新增產能。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檔案精神,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的鋼鐵項目,不得為該類項目辦理土地供應、能評審批、環評審批、規劃許可等相關業務,對違法違規建設的,要嚴肅問責。(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參與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化解過剩產能。嚴格執行環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達不到標準要求的鋼鐵產能要依法依規退出、堅決關停。到2017年底,完成株洲鋼鐵有限公司的整體退出工作。(牽頭單位:石峰區人民政府;參與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三)處置殭屍企業。按照屬地化原則,採用改革、市場、法治等辦法,因企制宜,妥善做好殭屍企業的處置工作。到2017年6月,完成株洲市酒埠江特鋼有限公司和株洲市鑫旺鑄造有限公司的徹底退出工作。(牽頭單位:攸縣人民政府;參與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

政策措施

(一)爭取獎補資金。積極爭取中央、省財政關於工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等方面的項目資金支持,鼓勵相關縣區人民政府通過市場手段推進鋼鐵行業過剩產能退出。同時,財政部門適當安排部分資金用於支持過剩產能化解。(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參與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石峰區人民政府、攸縣人民政府)
(二)盤活土地資源。鋼鐵產能退出的劃撥用地,由地方政府收回,再依法出讓,地方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後的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用;鋼鐵產能退出後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可用於轉產發展第三產業,地方政府收取的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用於職工安置。株洲鋼鐵有限公司依照清水塘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國家試點有關政策實施。(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參與單位:市財政局、石峰區人民政府、攸縣人民政府)
(三)妥善安置職工。落實社保托底政策。鼓勵企業實施職工分流、內部退養,對鋼鐵企業分流員工發生的社會保險費、內部退養費、經濟補償費等,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獎補資金支持。做好再就業幫扶,落實穩崗補貼、培訓補貼和就業補助政策。通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方式,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或自主創業;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予以托底幫扶。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障金,符合求助條件的應及時納入社會求助範圍,保障其基本生活。(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石峰區人民政府、攸縣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經信委牽頭、市直相關部門參與、相關縣區人民政府落實的全市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重大問題的組織協調、相關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等。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是化解過剩產能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顧全大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監管到位,確保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加強協調配合。市直有關部門要嚴格鋼鐵行業新增產能的項目審批。國土部門要加強用地管理,嚴把好土地入口關。環保部門要繼續強化環境監管,嚴把環境準入關。人社部門要積極提供政策諮詢和服務,幫助指導鋼鐵企業依法妥善安置職工。(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參與單位: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石峰區人民政府、攸縣人民政府)
(三)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將化解的過剩產能向社會公示。強化考核機制,嚴格工作問責,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和督查。(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參與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石峰區人民政府、攸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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