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株洲會展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株洲會展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是為加快推動我市會展業發展,更好地發揮會展業在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以及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71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株洲會展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7年3月9日
  • 類型:規範性文書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雲龍示範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加快推動我市會展業發展,更好地發揮會展業在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以及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71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發展思路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為契機,以我市特色支柱產業為依託,以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市場化為導向,以打造軌道交通產業國際峰會、航空產業國際峰會、新能源汽車產業峰會、蘆淞服飾文化節、醴陵陶瓷產業博覽會等“五張名片”為重點,不斷整合會展資源,規範會展市場,最佳化發展環境,延伸關聯產業,加快推動我市會展業發展,助力“一谷三區”建設、實現“兩個走在前列”總目標。
(二)總體目標
力爭通過5至10年,基本形成產業布局合理、服務功能完善、企業競爭有序、市場運作良好的全市現代會展業體系。培育一批品牌展會,其中,在國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品牌會展活動5—10個,永久落戶株洲的國內學術或研討會議1—2個,年收入過千萬元的會展企業2—3家。全市會展業直接收入年均增長15%以上,帶動相關產業年收入100億元以上。
(三)發展思路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整合資源、打造品牌”的發展思路,注重政府引導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政策支持和行業協調並重,會議和展覽並舉,突出打造“五張名片”,積極培育和引進具有創新活力和競爭力的會展公司、會展項目和會展人才,大力培育知名品牌會展,發展符合產業優勢和特色的會展經濟,將會展業培育成為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加快培育壯大會展業市場
(一)積極培育會展市場主體
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加強政策引導,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及其重大項目落戶株洲;採取政府引導、多方投資的形式,組建、培育本土會展企業,引導有潛力的中小會展企業向專業化、品牌化方向發展,提高會展策劃、代理、廣告、宣傳、工程等會展服務水平;鼓勵會展企業與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合資、合作,引進先進的辦展理念和管理經驗,提升會展企業的整體運作水平。加強市場化運作,逐步引導相關會展活動交由專業會展企業承辦。力爭用5至10年時間,基本形成以大型會展企業為龍頭,專業會展企業為基礎,相關服務企業為配套的會展市場主體體系。
(二)積極引進和培育品牌會展
結合株洲產業優勢和特色,積極引進和培育在國內外有積極影響的品牌會展。各縣市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等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與國家、省有關部門、專業協會和國際機構的聯繫,爭取品牌展會落戶株洲;鼓勵發展各類特色品牌會展,進一步支持具有行業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專業性會展活動,擴大會展規模和影響力;大力培育有發展前景的新興展會,積極培育並做大做強軌道交通國際峰會、航空產業國際峰會、新能源汽車產業峰會、蘆淞服飾文化節、醴陵陶瓷產業博覽會等專業展會,打響株洲會展品牌,不斷提高株洲在國內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積極推動會展關聯產業發展
樹立大會展產業理念,提高對會展產業高關聯度的認識,推動展、會、節、演、賽融合發展,支持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跨界融合,加強產業配套能力,增強企業協同能力。以會展業為基礎,帶動文化科技、信息通信、交通物流、金融保險、旅遊娛樂、餐飲住宿、教育等相關行業以及策劃、廣告、裝修、設計、印刷、安裝、租賃、現場服務等配套行業協調發展,形成會展業與關聯產業互動共贏的發展格局,逐步增強會展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形成以專業會展公司、行業協會為主體,以各類服務企業為配套的會展市場體系。
三、加大對會展業的扶持力度
(一)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落實我省支持服務業發展的有關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市政府每年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於扶持會展業發展,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社會效益好、有發展潛力、按市場化運作的市重點展覽及國際會議,給予專項資助或獎勵;對為促進全市會展業整體宣傳推廣、綜合保障、人才培訓等搭建的會展公共服務平台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具體辦法由市貿促會商市財政局等單位研究制訂,報請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二)實行優惠稅收政策
落實營改增、小微企業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政策。對屬於《國務院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檔案所規定的稅收政策範圍的創意和設計費用,執行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促進會展企業及相關配套服務企業健康發展。
(三)開闢會展綠色通道
海關、檢驗檢疫、交通等部門要針對會展積極開闢“綠色通道”,特別是對出入境展品,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要優先、快速辦理通關手續;交警、城管等部門要採取措施,保證展點周邊道路暢通和運輸展品車輛需要;工商、食藥監等部門要配合市會展辦,努力創造健康、有序的會展秩序。
四、營造會展業發展的優良環境
(一)建立會展業管理協調機制
成立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的株洲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會展領導小組),市委宣傳部、市貿促會、市發改委、市商務糧食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旅遊外僑局、市國資委、市農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統計局、市文體廣新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國稅局、市檢驗檢疫局和株洲海關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市會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會展業發展的戰略規劃、發展目標和政策的制定並推動實施,研究解決全市會展業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全市會展業相關各方的關係,促進我市會展業健康、快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會展辦)設在市貿促會,承擔市會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市貿促會會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建立健全會展業政策體系
加快擬定《株洲市會展業管理辦法》,建立會展業服務標準體系,規範會展經營行為,提高會展服務水平。建立組展商、服務商、參展商、專業觀眾和消費者糾紛調解與仲裁體系,維護會展主體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品牌展會進行會期保護,建立會展品牌保護機制。避免不正當競爭,形成公平有序的發展環境和良好的市場秩序,逐步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行業運行機制。
(三)加強會展智慧財產權保護
支持和鼓勵會展企業通過專利申請、商標註冊等方式,開發利用展會名稱、標誌、商譽等無形資產,提升對會展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水平。加強部門聯動,做好展會現場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置工作,有力打擊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為參展商、採購商提供有力保障。
(四)強化會展統計評估工作
構建會展業統計和監測體系,以全市會展活動數量、展覽面積、辦展辦會機構、會展服務企業等作為統計和監測的主要內容,建立數據監測分析制度。建立會展活動評估制度,對會展規模、參展商、專業採購商、經濟社會效益等展開評價,並將評估結果作為扶持獎勵的重要依據。各縣市區、部門、行業協會、會展場館及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應積極配合,做好會展業的統計評估工作。
(五)不斷完善會展基礎設施
以現有場館為基礎,逐步改善會展設施條件,圍繞展館建設商務辦公、酒店賓館、文化娛樂等配套設施。鼓勵大型賓館、酒店和休閒度假中心增設國際會議設施,以適應召開高規格國際會議和各類商務會議、專業會議的需求;建設適應我市大型會展參展、布展快捷,人流、物流暢通的交通運輸網路;擴大國內外信息網路聯接通道,提高信息保障能力。
(六)加強對會展的協調服務
探索組建株洲市會展行業協會,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切實加強行業協調。最佳化部門審批流程,對會展舉辦單位進行會展備案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會展協調服務機制,形成會展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之間的合力,加強對招商招展、廣告宣傳、公共安全等事項的監管和服務。市會展辦會同發改(物價)部門對全市場館、賓館價格進行統一指導。
(七)重視會展人才培養和引進
加大會展人才培養力度,鼓勵我市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培養會展專業人才;引導會展機構與知名會展組織、高等院校開展合作,強化會展人才培訓;積極引進會展策劃師、會展設計師、會展項目經理等專業人才參與株洲會展項目運作和會展業發展的對策研究,努力解決專業會展人才短缺問題。
(八)加強對會展業的宣傳推廣
整合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充分發揮網際網路、新媒體作用,以宣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和良好開放營商環境為重點,加大對我市會展業的各類發布會、推介會,特別是軌道交通國際峰會、航空產業國際峰會、新能源汽車產業峰會、蘆淞服飾文化節、醴陵陶瓷產業博覽會等五張名片以及會展政策的宣傳力度;與國內外重要媒體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採取開設網站、專欄等方式,宣傳推介株洲會展項目和扶持政策。
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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