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辦農場

校辦農場是指學校根據辦學需要所辦的農業(含林、牧、副、漁)生產勞動基地。以育人為根本目的,為教學服務,所得經濟收益部分用以補充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改進學校集體福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部分學校曾建立農業實驗園地。1958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學校辦工廠和農場⋯⋯學生可以在學校自辦的工廠和農場中勞動。”有的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與工廠(農場)聯合,實行廠(場)校合一,開展半工半讀活動。

1982年 12月教育部等部門制定《全國中國小勤工儉學暫行工作條例》,規定學校有土地使用權,並指出校辦農場要結合教學開展科學實驗和科學種田活動,培養學生掌握初步的農業生產知識和技能,並為發展當地生產服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