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陶,字大均,
查道從兄,歙州休寧人。初事
李煜,以明法登科,補常州錄事參軍。歸朝,詔大理評事,試律學,除本寺丞,遷大理正,歷侍御史、權判大理寺,賜緋。斷官仲禹錫訟陶用法非當,陶抗辯得雪。遷工部郎中,俄知台州,累遷兵部。
鹹平五年,
朱博為大理,議
趙文海罪不當,宰相請以陶代。真宗曰:“聞陶亦深文,當加戒勖。”即遷秘書少監、判寺事。時
楊億知審刑,陶屢攻其失,又命代之,賜金紫。陶持法深刻,用刑多失中,前後坐罰金百餘斤,皆以失入,無誤出者。景德三年,卒,年七十。子拱之,淳化三年進士,後為都官郎中;慶之,太子中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