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陝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現將計量器具檢定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向社會公開承諾,接受公眾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柞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 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目的:規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行為
- 聯繫人:劉社平
服務承諾,服務流程,
服務承諾
本縣境內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應實行強制檢定。未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經營者用於貿易結算的電話計時計費裝置(含電信企業的程控交換機)、計程車計價器、里程計價表、燃油(氣)加油(氣)機、衡器和提供用戶使用的水錶、電能表、煤氣(天然氣)表、熱(流)量計等計費計量器具,實行首次強制檢定;未首次強制檢定合格的計費計量器具,不得安裝和使用;使用未經首次強制檢定合格的計費、計量器具,其顯示的數據不得作為貿易結算的依據。
服務流程
使用屬於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或個人,將應檢定的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填寫檢定申請單,若有進口計量器具還應提供產品說明書和操作手冊,向我局申請檢定,我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審查,告知申請單位指定執行檢定任務的計量檢定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一般計量器具檢定都由柞水縣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檢驗所執行,聯繫人:沈古賢。本地不能檢定的,指定其他具有檢定資格的檢定機構執行)。執行檢定的計量檢定機構按照計量檢定規程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定工作。檢定合格的,發給檢定合格證書。檢定不合格的,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檢定收費由執行檢定的檢定機構嚴格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計價格〔2002〕1512號收費標準收費。檢定申請受理人:質量標準計量股,聯繫人:劉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