枸杞交易市場的管理辦法制定目的為保證黃河商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枸杞現貨交收業務的正常進行,規範實物交收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枸杞交易市場的管理辦法
- 外文名:Medlar market management approach
- 章數:9
- 條數:49
管理方法,第一章,第二章 交收商品,第四章 入庫流程,第五章 倉單管理,第六章 提貨流程,第七章 交收費用,第八章 違約處理,第九章 附則,
管理方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保證黃河商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枸杞現貨交收業務的正常進行,規範實物交收業務,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交易市場枸杞現貨交收業務依本細則進行,交易市場、現貨商、結算銀行和交收倉庫及相關服務機構必須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 交收過程中現貨商、交收倉庫及委託檢驗機構應對各自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現貨商之間的交收關係一經確立,雙方不得自行調整或變更。否則,由此而引起的糾紛和損失將由違規方承擔。給交易市場造成損失或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的,市場有權根據市場業務規則對違規方給予相應處罰,並採取必要手段挽回市場的損失。
第二章 交收商品
第五條 本細則定義的交收商品為本交易市場公布的用於交易和交收的枸杞現貨。
第六條 本細則定義的枸杞現貨的品牌、產地、交收地、質量等差異情況見本交易市場公告,交易市場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
第七條 枸杞交收質量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枸杞》中質量要求和驗收規則執行。
檢驗證書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產地、質量等級、顏色、批號、包數、重量、加工單位、檢驗項目及檢驗結果。
第八條 枸杞包裝要求: (一)包裝箱要求:
(1)每箱容量20公斤;
(2)包裝箱紙張為雙瓦棱紙;
(3)包裝箱內襯塑膠袋的厚度為10S;
(4)包裝箱長、寬、高的尺寸要求分別是54CM、36CM、29CM。枸杞包裝件的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二)枸杞的加工工藝流程:人工揀選→震動除塵→殺菌機殺菌→金屬探測儀進行金屬探測→稱量→裝箱→封口→記錄→成品入庫。
交易市場可以根據現貨市場情況對包裝物標準進行調整。
包裝物價格含在交易價格中。
第三章 交收流程
第九條 交收是指購銷雙方現貨商按照交易規則及購銷契約的要求在約定的時間內,通過向本市場提交貨物和貨款而履行現貨購銷義務的行為。
第十條 交收管理
1、本市場枸杞現貨在成交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為貨物交收日,購貨方貨款、銷貨方註冊倉單均應已提交至本市場。 2、成交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購貨方須向交易市場提供辦理貨權轉移的詳細資訊:提貨人、身份證或駕駛證號碼、車號、聯繫電話、購貨單位等。本市場根據電子購銷契約及購貨方提供的資料開具提貨通知單,購貨方憑提貨單原件或傳真件到相應倉庫辦理貨權轉移手續或轉註冊倉單手續。 3、購貨方須在第一個交收日將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提供給銷貨方或由市場轉交,購貨方委託交易市場向銷貨方代為轉交銷貨方開具發票所需其相關資料的,交易市場僅負責轉交,購貨方應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與完備負責。 4、交易市場根據交易規則及相關事項進行交收結算。交易市場註銷銷貨方用於交收的註冊倉單,並向購貨方簽發指定交收倉庫《提貨單》;同時從購貨方在市場的結算賬戶上將貨款的80%劃到銷貨方在市場的結算賬戶。 5、購貨方應在第三個交收日15:30以前對商品質量、數量進行確認。交易市場在明確實際發貨數量、倉儲費等情況後,通知銷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貨方應在接到通知3個工作日內根據〈交收貨款計算表〉中的貨款金額開具發票並交至交易市場,交易市場收到銷貨方開具的全額發票後,將剩餘貨款劃到銷貨方資金賬戶同時通知購貨方領取該發票。銷貨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發票的,銷貨方須按全額貨款的10%向購貨方賠償,交收結束。
如果根據商品實發數量需要購貨方補交貨款,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將餘額補足,否則每逾期一天,購貨方應繳納欠款部分金額的1‰作為滯納金。交易市場在購貨方補足貨款後轉交增值稅專用發票。銷貨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具足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購貨方,否則每逾期一天交易市場可對銷貨方處以未開部分金額的1‰的罰金給購貨方作為補償
第十一條 交收地點管理
本市場定期公布枸杞指定交收倉庫,銷貨方可選擇在目錄所列的交收倉庫範圍內履行交貨義務。本市場可根據需要增設輔助交收倉庫、調整交收倉庫目錄,並在網站公布。
第十二條 枸杞最小購銷量為1噸,交易市場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商品最小購銷數量進行調整。交收數量與實發數量差異不得超過20kg。
第四章 入庫流程
第十三條 銷貨方向指定交收倉庫發貨並註冊倉單前,應先向交易市場提交《入庫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和有關發貨憑證,通過交易市場向指定交收倉庫辦理入庫預報手續。
銷貨方應確保《申請表》的內容與枸杞實際貨物的名稱、商標、數量、規格、包裝、批號、生產日期、交貨單位等相符。在《申請表》備註欄內標註運輸方式和預計到庫時間。
第十四條 交易市場接到現貨商入庫預報後,向指定交收倉庫發出入庫通知,指定交收倉庫在接到入庫通知的當日回復交易市場能否接收商品或能夠接受商品的數量。交易市場在接到指定交收倉庫同意入庫的回覆後,向指定交收倉庫發出《入庫通知單》,《入庫通知單》同時抄送申請入庫的現貨商。申請入庫的現貨商應按照《入庫通知單》的時間期限完成相應貨物入庫。《入庫通知單》自開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天。入庫申請方根據入庫貨物的數量和時間,可自行與倉庫聯繫交收貨物入庫事宜,並將結果通知交易市場。入庫同時辦理保險,費用由貨主承擔。
第十五條 各指定交收倉庫如發生庫容已滿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接收商品入庫,應及時向交易市場報告。交易市場公告暫停入庫業務的指定交收倉庫名單,並自公告之日起不再受理對該指定交收倉庫的入庫申請,申請暫停業務的指定交收倉庫恢復接收商品能力後應書面報告交易市場,交易市場於收到報告即日恢復其業務並予以公告。
第十六條 指定交收倉庫接到《入庫通知單》後,應主動與申請入庫的現貨商聯繫,落實具體入庫日期,同時做好枸杞入庫的各項準備工作。枸杞入庫時,指定交收倉庫需與現貨商協定簽訂《枸杞儲存契約》。
第十七條 指定交收倉庫應對入庫枸杞實施驗收。入庫枸杞規格、質量等級、包裝規範、包裝物標誌項目內容應符合枸杞國家標準及交易市場交易交收的有關要求。現貨商需向指定交收倉庫提供入庫貨物的質量檢驗證書,屬於本交易市場“推薦優先交收品牌”的枸杞商品,指定交收倉庫只需核驗該批貨物的出廠日期,並對貨物的外包裝、標識進行檢查。到庫枸杞必須符合黃河商品交易市場枸杞質量交收標準的相關規定,《枸杞倉單》自交易市場註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並且每年六月份之前註冊的倉單,只能用於六月份之前(含六月份)契約的交收,六月份以後只允許當年新上市枸杞註冊倉單。
第十八條 指定交收倉庫完成商品入庫後,根據該貨權現貨商寄送或出具的貨權及放貨指令通知書,為其開具相應的《入庫存貨憑證》。對存貨憑證所有項目必須如實詳細完整填寫,加蓋向交易市場預留的印鑑,並由專職負責人簽字。
第十九條 指定交收倉庫在開具存貨憑證當天,須將《入庫存貨憑證》第二聯以傳真方式通知交易市場,交收倉庫在開出《入庫存貨憑證》兩天內將第二聯原件郵寄給交易市場。貨權現貨商應將《入庫存貨憑證》複印件留存一份,原件送達交易市場進行電子倉單註冊。
第五章 倉單管理
第二十條 本市場實行電子倉單制度,現貨商憑本交易市場指定交收倉庫開具的統一格式的《入庫存貨憑證》原件和質檢證書原件向本交易市場申請註冊電子倉單,經本交易市場審核通過後註冊成為電子倉單,並將《入庫存貨憑證》原件留存本交易市場。
第二十一條 《入庫存貨憑證》所示商品的質量等級、包裝規格應符合相應品種的交易交收規則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已經註冊為電子倉單的貨物處於凍結狀態,未經本市場許可不得辦理出庫、提貨手續。本市場認為必要時,可對已註冊倉單的商品採取封垛等措施,指定交收倉庫未經交易市場許可不得拆封。
第二十三條 《枸杞倉單》自市場註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得超過6個月。7月份之後只有當年生產的新枸杞才能註冊倉單。
第二十四條 註冊的電子倉單可按本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以一定比例的貨值抵頂部分交易保證金或按本交易市場增值服務條款進行質押融資。
第二十五條 交易市場指定交收倉庫不得為現貨商虛開《入庫存貨憑證》,不得私自允許現貨商提取、調換貨物。否則,交易市場可根據《交收倉庫管理辦法》對違規倉庫給予罰款、取消資格等處罰,並有權要求該倉庫賠償損失。倉庫的違規行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或造成現貨商、市場財產損失的,交易市場可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六章 提貨流程
第二十六條 交易市場根據交易規則及電子購銷契約辦理的交收結果為購貨方開具《提貨單》,同時進行相應的倉單註銷。
第二十七條 銷貨方如需撤回貨物,必須到交易市場申請倉單註銷並由交易市場簽發《提貨單》,方能辦理出庫手續。
第二十八條 交易市場簽發《提貨單》後,購貨方憑加蓋提貨單位公章的《提貨單》、加蓋“黃河商品交易市場倉單註銷專用章”的《倉單》、提貨人身份證與指定交收倉庫聯繫辦理商品出庫或過戶手續。
第二十九條 購貨方可在商品發運前進行檢驗,抽樣及檢驗方法按相應交易交收規則及購銷契約約定的執行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購貨方現貨商應在交收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庫或過戶手續,並確認商品質量、數量。逾期未予確認的,交易市場視為購貨方無異議,交易市場按實際交貨的數量結算,購貨方自行承擔交收商品的瑕疵責任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購貨方對交收商品的質量有異議的,應書面通知交易市場,並填寫《枸杞復檢申請單》,自行提請交易市場認定的質檢部門進行檢驗,交易市場依據購貨方的申請或交易市場認為必要時可暫時凍結銷貨方剩餘應收貨款。檢驗結果作為貨物質量是否合格的依據。如貨物質量符合契約約定的標準(因時間、地區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質量差異按符合質量標準處理),則購貨方應接收貨物;如貨物質量不符合契約約定的標準,則銷貨方構成質量違約。
若購貨方未在交收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或者提出異議後未能按期自行提請質檢、或者交收商品已經出庫或過戶的,視為購貨方對所交收貨物無異議,交易市場不再受理該批貨物的異議申請。第三十一條 購銷雙方協定在交易市場公布的交收倉庫之外的地點進行交收的須經交易市場批准,交收具體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並自行承擔一切風險。
第七章 交收費用
第三十二條 購銷雙方進行商品交收,應根據商品交收的購銷數量向市場交納 300元/噸的交收手續費。第三十三條 指定交收倉庫所發生的出入庫費和委託檢驗機構的檢驗費等執行交易市場公布的標準,由現貨商按有關規定標準直接支付給指定交收倉庫和檢驗機構;貨物在儲存期間所發生的其它雜項作業費用由指定交收倉庫和現貨商協商,現貨商直接支付給交收倉庫。交收日起三個工作日(含3日)之前的倉儲費執行交易市場公布的標準,由銷貨方承擔,由交易市場代收代付,出庫費由購貨方直接支付給指定交收倉庫;交收日起三個工作日(不含3日)之後的倉儲費由購貨方承擔,倉單註銷日後次日起發生的倉儲及損耗等費用,由交收倉庫與貨主結清。初次入庫的倉儲費用自《入庫通知單》發出時開始計算。
第三十四條 當購貨方提出質量異議並要求質檢時,若質檢結果達到銷貨方申報等級的質量標準的,購貨方承擔質檢期間(交收日到出具質檢報告日)的倉儲費;否則,由銷貨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如購貨方對交收商品質量有異議提出復檢,復檢費用由購貨方先行墊付。復檢結果與相應契約約定的相符,相關費用由購貨方負擔;復檢結果與約定不符,相關費用由銷貨方現貨商負擔。相關費用包括: 1、交易市場委託檢驗機構的檢驗費用。 2、異地檢驗還包括抽樣人員的差旅費。 上述檢驗費用現貨商應在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後三日內交付交易市場,否則交易市場將從該現貨商帳戶資金中直接劃給質檢機構。
第三十六條 按交易市場有關規定不能再進行交易交收的商品的倉儲事宜,由指定交收倉庫與現貨商另行協商,倉儲費由指定交收倉庫直接向現貨商收取。
第三十七條 交易市場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交易市場將及時向現貨商和指定交收倉庫通知調整情況。
第三十八條 指定交收倉庫對交易市場未作規定的收費項目參照有關行業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八章 違約處理
第三十九條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現貨商構成交收違約: 1、在規定交收期限內銷貨方未能全部交付註冊《倉單》的。 2、在規定交收期限內購貨方未能全部交付貨款的。 3、銷貨方交付的商品質量不符合購銷契約約定標準的。 4、銷貨方未按期提供發票的。 5、交易市場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第四十條 銷貨方交付貨物不符合規定標準並且欠有市場各方費用的,由交易市場組織拍賣該批貨物。拍賣所得優先用於清償銷貨方所欠市場各方的費用,剩餘部分退還銷貨方。
第四十一條 若現貨商發生交收違約,交易市場有權終止違約方的交易資格。
第四十二條 構成交收違約的,守約方可申請交易市場從違約方賬戶劃撥相當於契約違約部分(按交收價計算)的交易市場規定比例的貨款作為違約金。交易市場基於該申請的劃款行為對違約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契約相對人仍保有向違約方追索損失賠償的權利。 1、購貨方貨款不足或銷貨方註冊倉單不足造成違約,違約金計算公式為:守約方所得的違約金=交收價×違約方的違約數量×20%。 2、同時劃扣違約方貨物總值5%的保證金納入交易市場違約風險補償基金。若買賣雙方均違約,交易市場對雙方分別扣除契約違約部分依交收價計算的貨款的10%的違約金作為交易市場的風險基金。第四十三條 現貨商發生交收違約時,交易市場有權按照買賣雙方在契約中的約定直接從違約方的結算資金賬戶中劃扣相應數額的違約金至守約方的結算資金賬戶,若違約方的結算資金賬戶資金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的,交易市場有權按照雙方契約約定及交易交收規則要求將違約方提供的擔保手段或質押的權利憑證變現,用變現所得予以支付,餘額返還至違約方的結算資金賬戶;變現所得仍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的,由守約方自行向違約方追索。
第四十四條 交收違約數量的計算:
銷貨方交收違約數量(噸)= 應交倉單數量(噸)-已交合格倉單數量(噸) 購貨方交收違約數量(噸)=(應交貨款-已交貨款)÷交收價
第四十五條 若購銷雙方對違約事宜自行達成和解協定,交易市場可根據雙方的協商結果為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六條 現貨商發生違約時,違約方所持倉單、所得貨款和所余資金均可用於違約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照交易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細則的解釋和修改權歸交易市場。
第四十九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