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2號)和《中共枝江市委、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枝文〔2010〕15號)精神,設立枝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枝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類別:政府檔案
  • 年份:2010
  • 發布部門:枝江市,宜昌市委,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其他事項,具體位置,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建設局的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將市民政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加強為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擬訂全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公用事業等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全市城市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專業規劃的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擬訂新農村建設規劃和村莊環境整治規劃,並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審核和報批工作。
(三)負責對規劃區內各項建築工程、市政設施、工程管線以及各項建設用地實施規劃管理,審查、審批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核定建設用地位置和界限、用地性質、建築容量、建築密度、配套設施等要求;負責全市規劃、測繪行業管理。
(四)組織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參與有關廉租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村鎮建設試點、重點鎮建設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五)負責擬訂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年度計畫,報市政府審批,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與監督。
(六)負責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擬訂城市規劃建設、維護管理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建重點項目的組織、管理和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實施。
(七)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和建築行業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及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質量檢測等中介機構的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管理報批工作; 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造價、裝飾裝修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負責建築節能、散裝水泥和牆體材料革新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室內裝飾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督和行業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備案;管理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鎮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九)負責城區供水供氣、道路橋樑、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市政設施的維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不含長江大堤)防洪排澇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城區建築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運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管養作業市場的培育、監督與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使城市規劃管理、市容環衛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建築施工管理、工程安全質量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查處違法違規案件;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建監察;負責村鎮建設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住建系統幹部職工以及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為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城市涉水事務的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管理工作;市水利局負責長江枝江城區堤防建設及水利設施維護,指導城市節水業務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具體位置

枝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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