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民政局

枝江市民政局

枝江市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枝江市民政局
  • 外文名:Zhijiang city civil affairs bureau
  • 管理:對全市的社會團體
  • 管理:民辦非企業單位
(一)編制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全市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水利水電工程等移民政策法規和措施,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二)依法對全市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
(三)負責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擬訂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優待撫恤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承辦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國家有關軍隊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安置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擬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安置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軍供站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五)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髮放救災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辦市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六)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措施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孤兒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劃工作;負責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區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市內行政區域的邊界勘定工作。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自治和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市社區建設規劃和措施,協調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工作。
(十)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加強社會福利機構和福利企業管理;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工作;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和殯葬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休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和實施老年人事業發展規劃;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組織有專業特長的老年志願者參與實施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行動;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民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管理和使用。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民政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六) 負責對國家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接收安置與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移民經費的管理使用,保障移民的生產、生活,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移民的工作;大中小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和安置區經濟發展項目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對全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
(十七)為企業、項目建設提供服務。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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