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眠教育基金

林風眠教育基金成立於2010年,為更好的傳承林風眠的藝術教育理念,廣東林風眠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共出資四千萬,成立“林風眠教育基金”,包括“林風眠助學金”與“林風眠藝術研究與獎學金”各兩千萬。為進一步弘揚林風眠以美育提高和完善民眾道德,從而促進社會進步的教育理念,及進一步發揚扶弱濟困、愛心助學的良好風尚,推進社會文明、感恩梅州、回報社會,廣東威華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林風眠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決定以每年一百萬的額度,從2010年始連續20年,對梅州籍(威華員工子弟除外)高中應屆考上本科二A以上大學的特困學生予以每學年5000元的資助,具體內容如下:
1、資助對象
在梅州市就讀的梅州籍學生(威華員工子弟除外),於當年考上第二批本科A線以上大學的本科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1)孤兒;
(2)納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3)其他特殊困難家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扶助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的家庭和學生)。
2、扶助形式
共青團梅州市委員會和廣東威華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林風眠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聯合成立威華助學金管理委員會,由雙方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負責統一審查確認特困學生困難情況和各方面的表現,統一對進行公示的特困學生名單進行確認,確認受助學生名單後向扶助對象發放助學金。
實施“道德誠信銀行”計畫:經批准獲得助學金的學生,須與梅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貧困學生助學分會(下簡稱助學分會)簽訂《道德誠信備忘錄》。助學分會將以道德協定的軟約束形式要求受助學生在完成學業後參加工作十年內按收入情況並在自願的原則下分期將受助本金還給助學分會。助學分會將按照《道德誠信備忘錄》內容支付和收回助學金,實現扶助金持續滾動發展。
簽訂愛心承諾:助學分會將與受助學生簽訂愛心承諾,教育受助生常懷感激之情,要求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及時向資助人報告學習情況,不忘回報社會。
3、申請辦法
高考成績公布後,符合基本條件的學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原件和複印件(二份)到當地縣(市、區)團委、民政局或鎮(街道辦事處)團委、民政辦領取《梅州市扶助特困學生上大學扶助金申請表》(一式兩份,填好後團市委及團縣委各存一份),未能及時領到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在經當地縣(市、區)團委根據學生准考證在網上核實其高考成績後可提前領取申請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補辦手續。學生提出申請後,必須由村(居)委會證明,由鎮(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團委核實蓋章後在戶口所在鎮政府公示三天后,由縣級團委、民政部門等有關單位共同把關審核,然後再匯總報威華助學金管理委員會進行審定。並初步確定的受扶助人選在梅州日報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後才最終確定受助人選。如有人舉報通過調查後發現有虛假或不符合受助條件的立即取消其受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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