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主要作品,參演電視劇,參演電影,書籍,專輯,MV,綜藝節目,公益活動,人物榮譽,
人物經歷
林韋伶對平面媒體表示,書中所言字字屬實,“不怕韓國來抗議”。林韋伶2007年懷抱夢想,遠赴韓國摘星;沒想到遇人(經紀人陳孝志)不淑,且嚴苛訓練的後遺症,致雙腿已不能跳舞。她說,前經紀人Eddie將她在片中的裸露鏡頭,向韓國公司聲稱她在台灣是A片女星,韓國公司因而控告她詐欺並限制出境,她甚至遭到通緝。經紀人還私吞韓國公司給她的簽約金新台幣近70萬元。被限制出境期間,林韋伶身無分文,常常得靠著1條吐司配可樂過日子,每天只能待在公司練習室自閉,形同軟禁,加上又遭逢與男友的感情糾葛,日子過得很痛苦。在韓國期間,每天練舞5小時,導致膝蓋磨損,連走路都會痛,無法再跳舞。
林韋伶說,在萬念俱灰下一度燒炭自殺,幸好被救回來。而2009年公司取消提告,解除了她的出境限制,當下她立刻以母親生病為由,“逃”出韓國,結束近3年在韓地獄般的生活。
林韋伶說,在韓國當練習生期間不斷被人詢問“有可能陪睡嗎?”她直指陪睡在韓國演藝圈是不公開的秘密,並坦承“也曾想過只要眼一閉、牙一咬,就當鬼壓床好了”,所幸最後沒墮入這一步。
這些在韓國的前塵往事,林韋伶都寫進新書《韓國星夢》里。林韋伶說,她不在乎這些不堪的過程,她要讓許多“哈韓”的後進了解韓國演藝圈生態,再評估是否逐夢。2010年,林韋伶再度接獲前韓國公司老闆來電邀約出專輯,雖然她表示必須慎重考慮,但30歲的林韋伶也坦承,“我這么老了,而且我的臉也不適合在台發展,台灣觀眾喜歡的是清純型”。在推出新書後,她下一步計畫是拍攝寫真集,但堅持3點不露,也不排除挑戰當期貨營業員。 她接受NOWnews專訪時,透露從小就叛逆,常因為小事與脾氣暴躁的阿公互飆髒話。林韋伶說:「我的個性很倔強,從小就不會跟人求情,加上阿公脾氣不好常常會罵髒話。」叛逆期的她更讓阿公氣得拿菜刀追著他跑,兩人曾為了林韋伶衣服穿太露起爭執,阿公大罵:「又不是沒給你錢,為什麼只買半件!」。自曝出生3天后就被送到阿公家,一個禮拜最多只能見到爸爸媽媽1次,也養成不會與人相處的個性,朋友也很少,她說:「一直到17歲都住在阿公家,因為爸媽的行業比較奇怪,不想讓我看到!」她口中說的奇怪行業,指的是八大行業,包括地下錢莊、酒店等等。更直說:「我希望我交的朋友比我聰明,圈內的都是臉蛋漂亮,我沒辦法跟他們溝通超過3小時。」
遭巧巧誹謗
2010年8月20日,據台灣“中央社”報導,林韋伶(2006年)赴韓發展,曾遭遇遭軟禁、要求陪睡,一度絕望到燒炭自殺,逃回台灣後出新書大爆韓國演藝圈內幕,指韓國當紅歌手,無論男女幾乎都陪睡過,她不怕韓方抗議,因為:“我說的都是事實。”
練習生出道不成送去陪酒
林韋伶自掏腰包花30萬新台幣出寫真書《韓國星夢——逃過自殺宿命的台灣練習生》,目的想讓懷有韓國摘星夢的年輕人醒醒。她以自己在韓3年所見所聞,爆韓國歌手圈內幕,她說,韓國藝人大多在國小,大一點高中,即被經紀公司簽下培訓,培訓過程稱為“練習生”,培訓幾年後若沒出道,就會被送去陪酒,結局和理想天差地遠。
被東家控詐欺 慘遭軟禁
不少韓國藝人走上自殺之途,林韋伶在新書中也道出自己在韓國時常常被要求陪睡,一天練舞5小時,導致膝蓋磨損,每兩周就得靠打針,才能遏止疼痛,曾3天只吃一條吐司,長達1年半沒吃到米,苦等發片過程中,也想過就“眼一閉牙一咬”陪睡去,但終究無法過自己那一關去出賣肉體。
更糟的是,最後韓方經紀公司以她拍過電影《挖洞人》露點畫面為由,指控她隱藏A片女星的身分,向法院提告,告她詐欺,導致她被冷凍、軟禁,2009年12月透過朋友買機票,才“逃”回台灣。
主要作品
參演電視劇
共3部
書籍
《韓國星夢》
專輯
《All Right》(3EP美少女)
MV
《如果能愛別人》
綜藝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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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動
2011年4月,應“超級A咖”連鎖洗車坊之邀,擔任愛心大使,每月13日到“超級A咖”洗車,當日該連鎖店的營業所得將全數捐作身障基金,該洗車中心每月13日捐一日營業所得,已有1年多,共捐出200多萬元新台幣,作為身障朋友籌備技藝的教育基金。
提到公益,林韋伶說:“之前也曾參與流浪狗公益活動,請大家不要吝嗇愛心。”從沒洗過車的她也特別以性感造型洗車,還不時彎下腰,招攬著大家一同來洗車作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