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雄茂

 2014年6月6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武夷山市原人大代表、星村鎮前蘭村黨支部原書記林雄茂盜伐林木、行賄案。被告人林雄茂犯濫伐林木罪、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萬元。該案涉及數十人,其中21名林業系統黨員幹部被立案調查。被立案的黨員幹部中,8人被開除黨籍,6人被開除公職,6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涉及鄉科級幹部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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