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縣衛生局

貫徹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甸縣衛生局
  • 地區:林甸縣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研究制定衛生工作政策及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四、依法監督血站和醫療單位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五、研究擬定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及學科帶頭人的培訓計畫,指導醫學科技成果及套用工作,參與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滲危訂歸,管理衛生系統人事及業務目標工作。
六、監督管理傳染病和食品衛生、生活飲水、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工作。
七、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編制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中醫人才培養,指導管理各類中醫醫療機構保健工作。
八、依法監督和組織協調指導愛國衛生工作,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乎贈兆作。
九、負責幹部醫療保健領導小組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有危灶關部門對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疫情實施緊急處理。
十一、負責衛生系統所屬單位的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思想政治、統戰、老幹部管理、群團工作,管理衛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衛生系統行業作風和職工道德建設;負責衛生系統審計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1.叢顏寶,黨務書記、局長,負責全局工作。
2.王守玉職務:黨委副書記,黨群工作。
3.王麗霞,副局長,分管基層醫療衛生工作。
4.廉淑紅,副局長,分管醫政、中醫、科教、法監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信訪、督辦檢查、後勤管理、接待等工作。
2.財務股
主要職責是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戰略目標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醫療衛生收費政策和規章制度管理和安排縣級及下屬單位衛生事業經費;對下屬單位進行財務監督;負責衛生統計工作;籌集和管理農村衛生基金。
3.人事股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局的人事管理、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衛生系統業務目標的制訂、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醫療保險和醫療費用核銷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的晉升、轎立舉評審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的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
4.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全國、省、市、縣有關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及指示;負責所屬各級各類衛生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政研會工作、統戰工作、紀檢監察、工會和共青團等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考核管理所屬單位領導班子,負責各級各類衛生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勞資、財務、審計、醫務、護理、科教等崗位副職幹部的考核;負責審批所屬單位黨組織的建立、換屆選舉工作;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5.醫政股
醫政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榜漏槓醫療機構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工作;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中心血庫執業許可證的審定、發照、校驗工作;推行醫護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制度;負責對新藥臨床實驗和臨床藥品不良反應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血站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監督管理;協助地方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和抗震救災組織緊急救護;負責組織醫療事故鑑定與處理工作永定照坑;負責縣內召開大型會議及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擬定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擬定林甸縣醫療機構設定規劃;負責組織全縣徵兵體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中醫工作和農村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條例,制定中醫專業發展戰略,編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中醫、中西醫、民族醫各級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及綜合醫療機構中醫科的業務管理;負責實施中醫醫療、保健、康復醫療機構的分級管理、評審、申報、驗收及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負責中醫醫療糾紛處理嫌凳遙,中醫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制定人才培養規劃,對中醫教育進行行業指導,監督指導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考試;對中醫醫療廣告審批和監督;研究制定醫學教育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省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意見》等有關繼續教育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醫療單位的衛生技術人員的梯隊建設,研究制定拔尖人才,學科帶頭人及後備學科帶頭人培養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教興市醫療衛生部分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定醫學科研攻關計畫,負責醫學科研項目的開題論證、日常監督指導,科研成果簽定工作;負責科研成果及新技術、新項目的普及推廣套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各類成人教育工作。
6.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
主要職責是制定全縣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對區級婦幼保健所和一級婦幼保健機構的評審;負責對愛嬰醫院母乳餵養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負責對《母嬰保健法》執法證件的發放和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負責全縣婦幼衛生工作的計畫和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依法對全市婦幼工作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組織完成各項任務目標。負責對全縣愛嬰醫院的評審及複審,保證母乳餵養工作的落實。負責對托幼機構的衛生管理,做好幼兒保健工作。負責對全縣婚檢工作的管理,定期對全市婚檢機構進行考核。負責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負責鄉鎮衛生院、農村衛生所建設、管理。
6.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
主要職責是制定全縣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對區級婦幼保健所和一級婦幼保健機構的評審;負責對愛嬰醫院母乳餵養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負責對《母嬰保健法》執法證件的發放和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負責全縣婦幼衛生工作的計畫和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依法對全市婦幼工作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組織完成各項任務目標。負責對全縣愛嬰醫院的評審及複審,保證母乳餵養工作的落實。負責對托幼機構的衛生管理,做好幼兒保健工作。負責對全縣婚檢工作的管理,定期對全市婚檢機構進行考核。負責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負責鄉鎮衛生院、農村衛生所建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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