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洧

林德洧

林德洧,男,1966年10月出生,漢族,瑞安市人,法學本科學歷,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並曾長期擔任該所主任,現為該所專職執業律師,一級律師職稱。

先後被評為“溫州市十佳律師”、“瑞安市優秀律師”、“溫州市優秀律師”、“溫州市律師行業優秀黨員”、 “溫州市優秀政協委員”等等榮譽稱號。先後被聘為溫州市第九屆政協委員,溫州政協法律顧問組成員、溫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共瑞安市委法治專家組成員,瑞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團成員、瑞安市人大法工委委員、瑞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瑞安市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瑞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家評審、瑞安市人民法院監督員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德洧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律師
基本資料,人物經歷,法律顧問,成就榮譽,社會職務,學術成果,代理案例,

基本資料

姓名
林德洧
性別
執業機構
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
13303199310325706
機構地址
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羅陽大道宏瑞大廈5幢3樓

人物經歷

1990年參加第三次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考取了律師資格。1993年1月參與創辦浙江玉海律師事務所,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並歷任該所主任助理、副主任。1994年被評定為四級律師。2000年12月在原浙江飛雲律師事務所(國辦所)改制基礎上,又與其他合伙人一起接手原浙江飛雲律師事務所的改制工作,合夥創辦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並一直擔任該所主任(直至2020年12月卸任)。 2003年9月被評定為三級律師。於2014年12月被評定為二級律師,2021年被評定為一級律師。

法律顧問

先後擔任溫州市政協、瑞安市人民政府、瑞安江南新區管委會、瑞安市文化廣電和旅遊體育局、溫州市重點工程——瑞安南濱江景觀帶建設工程、中日合資嘉利特荏原泵業有限公司、浙江商城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瑞星化油器製造有限公司、浙江通力重型齒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東瑞工業機械有限公司、浙江永鈺過濾系統有限公司、嘉興力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瑞安市國有糧食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等40餘家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常年法律顧問。

成就榮譽

2020年6月30日被中共溫州市律師行業委員會評為優秀黨員;
2018年1月16日被中共溫州市律師協會委員會評為優秀黨員;
2016年4月被中共瑞安市委法治建設評為先進個人;
2015年2月6日被中共溫州市律師協會委員會評為優秀共產黨員;
2015年5月被中共瑞安市委評為先進個人;
2014年5月被中共瑞安市委評為先進個人;
2010年2月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浙江省溫州市委員會評為優秀政協委員;
2009年1月被中共溫州市律師協會委員會評為優秀黨員;
2006年9月18日被評為溫州市律師協會十佳律師;
2006年1月18日被溫州市司法局、溫州市律師協會評為先進個人;
2004年4月被溫州市律師協會評為優秀律師;
2004年2月被瑞安市司法局評為先進個人;
2000年2月28日被瑞安市司法局評為優秀律師;
2000年2月28日被評為2002年度刑字第69號卷宗獲得全市律師業務檔案評比優秀獎。

社會職務

瑞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溫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瑞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仲裁員;
瑞安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瑞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溫州市委員會法律顧問;
瑞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瑞安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浙江省溫州市委員會委員;
中共瑞安市委建設“法治瑞安”工作專家組成員;
瑞安市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
中共瑞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瑞安市監察局協調員。

學術成果

論文2020年第1期《投標確立的契約情勢變更原則法律適用探討》發布在《法治研究》;
論文2018年第1期《民事執行當事人司法救濟制度研究》發布在《法治研究》;
論文2017年第2期《論關聯交易的法律規制》發布在《法治研究》。

代理案例

周某濤妨害公務罪一審刑事案;
溫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某工貿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林某森、馬某、王某等非法經營罪一審刑事案;
徐某領與浙江某置業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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