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蓉

林如蓉

林如蓉,香港女導遊,因大年初三與安徽旅客張勇夫婦打架而鬧上法庭一事而在網上走紅,原來負責接團的“友佳旅遊”為平息事件,願向張賠償12萬港元,亦即張氏一家五口8500元人民幣團費的逾10倍賠償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如蓉
  • 別名:惡女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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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惡女蓉”事件中的安徽籍遊客,均來自安徽省淮南市,張先生一家及其妻妹共五人,在深圳參團到港進行“三日游”,此團組不涉及安徽旅行社。
2月5日,香港導遊阿蓉帶領旅遊團先後到了香港九龍土瓜灣的兩家珠寶店。在這兩家珠寶店,張姓夫婦未購買珠寶。
當天上午11時許,香港女導遊阿蓉對著張先生夫婦發飆。據媒體稱,當時女導遊曾辱罵他們是狗,窮人沒錢購物,其間阿蓉更是恐嚇稱,兩人要小心。
受羞辱的張先生夫婦即時反彈,與阿蓉及來自內地的領隊發生激烈爭執,其間四人互相推撞和拉扯,後張先生決定報警處理。最後,警方介入並拘留導遊、張先生夫婦及相關人員做調查。經2月7日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判三人簽保1000元及守行為12個月。

調查

張勇與“翻版阿珍”林如蓉日前就購物問題發生矛盾,繼而動武,張勇當日激動地向傳媒展現頸上傷痕,又揚言一定要告上法庭。他與阿蓉其後被帶返警署調查,但不足24小時,他離開警署時口風180度轉變,指只是一場誤會,又稱滿意導遊道歉及公司服務,並通過與林如蓉相同的大律師在庭外發表聲明,表示“在港數天經歷甜酸苦辣已結束”,之後返回內地。據悉,原來友佳已向張勇夫婦提出願賠償12萬港元。
對於香港導遊強迫內地旅客購物事件接連發生,香港特區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8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港府從三方面著手處理,包括已全面檢討旅遊業的運作,如目前的規管架構是否足夠、規管所需的經費等。他透露,港府初步構思研究在旅遊業議會以外,成立獨立機構規管旅行社的運作,有關建議將於本月底交由立法會討論,並且諮詢公眾及業界意見,期望儘快定出可行方案。

最新進展

據了解,2月6日下午,張先生聲稱已收到女導遊阿蓉的道歉信,並指事件是“一場誤會”,他很滿意導遊及旅行社的服務,事件到此結束。而為了補償涉事的安徽遊客張先生夫婦,涉事旅行社帶他們的小孩去香港迪斯尼樂園遊玩。
林如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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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月7日法院裁決之後,安徽遊客張先生夫婦通過代表律師發表聲明,表示這一趟難忘的香港旅程已經圓滿結束。而在港短短數日內經歷甜酸苦辣,希望隨著一般遊客不會經歷的法庭程式結束,聲明最後感謝香港各界朋友的關心。
記者昨日從相關渠道獲悉,2月7日晚9點多,張先生夫婦已從深圳乘坐飛機飛回合肥。

人物證述

本地女導遊日前與內地團友發生爭執,負責接待的友佳旅行社董事總經理郭偉明在電台節目表示,根據女導遊林如蓉的說法,事發前已與團友張勇先生發生口角,雙方關係緊張,直至上周六年初三中午,張勇先生由車尾走到車頭用手打她,令她站不穩要捉著張先生的衫領,並無打過對方。他又指不是女導遊先謾罵團友,反而是對方先說她「狗急跳牆」。

行業規則

女導遊“阿蓉”與大陸旅行團友因購物安排爭執動武事件,三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名,但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三人各獲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了事;案中內地旅客於聆訊完結後,即日返回內地,並透過大律師表示,在短短數天旅程內感經歷了甜酸苦辣,另女導遊則不作回應離開法庭。
事件是以旅遊潛規則的衝突引起的。導遊誘導遊客購物,從中牟利,這條“潛規則”近些年在旅遊業愈演愈烈,這是金錢社會發展之必然。現代旅遊業發展到今天,隨著行業競爭壓力的日益增大,很多旅行社和旅遊經紀公司遭遇到發展困境。舒心愉悅的旅途上,導遊是旅遊公司綁在盈利繩子上失去自由的“螞蚱”,遊客成為導遊和旅遊公司“刀俎”下“分羹”的“魚肉”。 旅遊行業“潛規則”:導遊帶旅客購物提成高至40%。導遊在整個旅遊產業鏈條中最接近消費者,所以所有矛盾到最後都集中在導遊身上。如果導遊的合法收入來源解決不了,必然就會通過別的途徑去滿足。在旅遊目的地購物是遊客需求的環節之一,定點購物場所所賣商品多少與導遊利益有直接關係。因此,導遊就越會熱情地把遊客帶到相應商店去購物,這是極其不正常的現象。旅遊原本是放鬆身心的方式,然而現在卻好比“花錢找罪受’。
林如蓉
透視“潛規則”主導下的導遊市場
幾年來,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這不僅是個體之痛,也是群體之痛。醫療行業也好,旅遊行業也罷,相信其中的從業人員大多對業內的“灰色景象”心知肚明,但卻極少有人站出來說話。這其中,固然有切身利益的考慮,但更多的恐怕是在可以預期的風險面前噤若寒蟬——誰能夠相信龐大的旅遊業中只有鄔敬民一個人具有正義感、醫療界中只有胡衛民等幾個人喜歡說真話?
“潛規則”雖然既不能拿上桌面,也不能見到陽光,但有時候比桌面上的和陽光下的規則對人更有約束力和殺傷力,因為它得到大多數人的默許和遵守,如果你不遵守或者破壞了這種大家都心照不宣的遊戲規則,就可能成為“圈裡”的另類,甚至被淘汰出局。
如此悲壯更是社會之痛。在法治化進程中,一些行業內的“潛規則”卻大行其道,甚至公然與國家法律法規叫板。這個時候,誰去觸動那個“潛規則”,誰就有相當大的可能被“潛規則”所傷害。
當“顯規則”不足時,便會出現“潛規則”來補充規則的不足。所以,打破一些行業的“潛規則”,我們不能寄希望於這些人帶有悲壯色彩的行動,因為其力量實在有限,而只能依靠法治和制度戰勝一切有違公平與正義的力量,只能依靠廣大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才能最終遏止“潛規則”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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