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縣紀檢委

林口縣紀檢委

按照市紀委《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林口縣紀委把有效預防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腐敗作為重點,切實加強制度建設。 2008年以來對縣政府及48個部門的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清理,全縣共清理確認行政權力1197項,其中縣政府行政權力107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口縣紀檢委
  • 類型:紀檢委
  • 地區:林口縣
  • 職責:貫徹縣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
機構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縣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縣政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省、市政府和縣政府下發的檔案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各鄉鎮、縣直單位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涉案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五)負責做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縣黨風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參與制定黨內有關法規。變更和撤銷縣轄紀檢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八) 會同縣委、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縣直各單位和鄉鎮紀委領導班子、監察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九)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提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履行縣委、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職責,對全縣糾風專項治理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和協調。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