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縣水務局,類型是水務局,地點是林口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口縣水務局
- 地點:林口縣
- 詞性:名詞
- 類型:水務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水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縣水務工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縣水務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水資源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全縣水資源監測與調查評價;制定全縣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水資源論證制度和防洪論證制度的組織實施;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負責水資源費、防洪保全費、水土流失防治費、堤防建設管理費等各項市級水利規費徵收、使用和監管。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江河湖泊新建、改建和擴大排污口的審批;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五)負責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水利水電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計畫用水工作。擬定節水政策,編制節水規劃,制定節水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審批縣管取水項目的年度用水計畫,制定縣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以及市級行政區域和不同行業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籌措水務建設資金,並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水務財務計畫預、決算的財務管理,組織實施水務規費的徵收。
(八)負責全縣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全縣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水務項目建設的管理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重點水務工程;負責城區防洪堤防工程建設和管理;依法負責防汛機動搶險工作。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預防、監測和綜合治理。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節水灌溉、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人畜飲水工程建設、農村小水電及鄉鎮供水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鄉鎮供水、灌區、澇區和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電氣化縣建設;指導全縣農村水電監督管理、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部門間和不同行政區劃間的水事糾紛;依法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涉及的工程造價、招標投標、質量與安全、建設監理等方面工作的監管。
(十二)負責制定全縣水務科技規劃;編制、審查重點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工程規程規範。
(十三)負責城市供水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城市供水企業生產、經營、系統運行及服務質量的監管工作。
(十四)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